艺人签约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明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甲方有义务竭尽全力为乙方开拓其创作及表演事业,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劳动;
二、 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 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 在合约期间,甲方拥有乙方的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的使用权,以及各类演出的代理权;
五、 甲方应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别委托,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的包装宣传活动(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 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艺术行为、演出行为、以及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
七、履行合同期间,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础上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所重用,甲方免费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强化培训(吃、住、行费用、教材费自理),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演员证(费用自理);
八、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任务时,甲方代理乙方从用人单位收取演出报酬的全部收入,并由甲方来发放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从收入中收取35%作为甲方演出经济代理费;
九、甲方负责替乙方追讨演出收入,并保护乙方个人声誉、以及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等权益,甲乙方双方将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负担有关的诉讼或其他支出;
十、 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
十一、 乙方如有蓄意破坏或影响甲方声誉及利益的言行或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起诉并要求赔偿;
十二、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 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活动时,乙方临时不能参加,需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参加,而迟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务时,不得从事与演出无关的事宜,服从甲方安排,劳动。乙方如出现迟到、早退、不到或抛开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动,都视为违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乙方责任及经济赔偿;
四、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其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的权利,劳动。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 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为专(兼)职艺员后,应向甲方交纳X/年人民币为管理费、建档费和存档费,X元人民币的艺术照和生活照(由专业摄影师统一拍照),乙方交纳的管理费一经鉴定,甲方不予退还。 七、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签约费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满甲方将如数退还(凭本公司所开的收据)。
注1: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不予退还抵押金: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注2: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将扣除抵押金X元人民币:
1)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2)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练期间损坏道具者(道具按实际价格赔偿)。
附则:
1、本责任书解释权在甲方。有效期 年,期满后自动解除,甲乙双方认同有必要继续合作,重新签定;
2、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纠纷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影视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章)
经 办 人: 签 约 人:
电 话: 电 话:
第二篇:至尊卡签约合同范本
协议编号:PPC/GZL/0806/___________
档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至尊商联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书
(范本)
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
BOBO(柏高商务酒店)无POS
(业务员+店铺名+ POS机情况/用铅笔在封底填写)
至尊商联特约商户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广州市科菱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
丙方(特约商户):_广州市天河区石牌柏高商务酒店 (商户名称要与公章一致)
为了更好的开拓与完善高端消费人群服务行业市场,为甲方至尊商联卡会员提供高效、快捷及优质的服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并遵照执行。
1、 合作期限
甲、乙、丙三方合作期限为 2010 年 1 月 15 日起至 2012 年 1 月 14 日止。协议期满前30日内如三方没有异议,合作期限自动顺延 壹 年。
2、 合作内容
甲方使用乙方安装的POS终端、交易网络系统及相应的会员积分管理系统,通过乙方安装在丙方的POS终端上实现甲方客户持至尊商联卡(含联名卡)的消费、积分、查询和系统对账等管理功能。
3、 权利及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3.1.1 甲方是“至尊商联”会员优惠积分网络的发起人和实际运营者,享有“至尊商联”的
品牌形象以及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使用权,全套品牌形象识别系统(含:标准商标
标识、店面内部装潢设计及硬件设备规划、店面招牌、特约消费授权牌设计等);
3.1.2 甲方有义务协助丙方进行相关促销推广计划,包括通过网站、会刊、会员手册、单张、
海报、短信发送以及报刊、杂志专栏广告等形式进行宣传,确保各方合作的实际效果;
3.1.3 甲方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与方式,发展至尊商联特约商户网络和至尊商联卡会员,对
至尊商联卡进行有效推广;
3.1.4 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会员积分卡业务合作协议书》规定,每月根据乙方提供的至尊
商联卡消费交易对账文件,将至尊商联卡消费的手续费准时划拨至乙方的指定账户。
3.1.5 参考乙方和丙方的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协调好客户的投诉工作;
3.1.6 在结算日前,根据乙方清算数据和报表,将在丙方发生的至尊商联卡交易资金扣除手
续费后准时、准确地划至丙方指定账户。甲方承担未能及时执行操作发生的一切责任;
3.2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2.1 乙方有配合甲方发展特约消费商户的权利和义务;
3.2.2 在受理甲方会员和联名卡用户在持卡有效期间发生的交易、账款、投诉等问题时,乙
方应以存证于乙方主机系统中的真实、有效的消费记录为依据,准确、合理的处理相
关问题;
3.2.3 乙方有义务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及丙方提供甲方会员卡(含联名卡)消费的上月
账款清算数据及报表,并协助甲、丙方共同处理结算中产生的对账问题;
3.2.4 乙方负责POS机具的维护并提供POS交易打印单据,并配合甲方按照有关会员卡和联
名卡的交易规定,对丙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工作,确保丙方的相关人员熟练掌
握操作要领;
3.3 丙方的权利及义务:
3.3.1 丙方作为至尊商联的特约商户,享有由甲方统一提供的包括品牌支持、广告宣传支持、
培训支持以及庞大的高端会员消费市场支持;
3.3.2 丙方须接受乙方对POS终端进行改造,协助乙方做好测试等相关工作,并接受相关培
训,熟悉甲方商联卡(含联名卡)的消费操作;
3.3.3 丙方应按照甲方商联卡和联名卡的受理办法进行操作,丙方的受理流程接受甲、乙双
方的监督;
3.3.4 丙方须提供必要的营业设施和安全防范设施,确保POS机具及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
3.3.5 丙方不得无故拒绝甲方会员卡和联名卡持卡人的消费,且应遵守甲、丙双方所另行签
订的特约商户服务协议的内容,确保甲方会员或联名卡会员的权益不受损害;
3.3.6 若交易资金未能准时到账,丙方有权通过乙方向甲方追收有关款项,并有权按照同期
人民币贷款利率收取滞纳金;
7.4 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结后五年内仍然有效。以上保密条款约定在法律、法规或政策有相应
规定时除外;
8、 违约责任
8.1 如因甲乙丙任何一方的过失,使该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导致另两方中的一方或两方的声誉
受到不良影响,过失方应及时与另两方联系,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无过失方经书面通知过失方30天后,有权终止合作,过失方应对无过失方的实际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8.2 因非甲乙丙三方的过错造成的损失,三方应按照公平的原则分担损失并向过错方追究赔偿。
9、 免责条款
9.1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行业监管部门限制,造成该业务无法继续开展的,不视为违
约;
9.2 由于电信运营商提供的通信线路故障等原因造成积分业务暂时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正常进行
的,不视为违约;
9.3 由于甲方和乙方内部系统升级、非人为故意或过失造成的短暂故障,甲方和乙方应及时通
知其他两方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解决;由此造成积分业务暂时无法开展的,不视为违约;
9.4 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约时,由三方共同协商议定。
10、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0.1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
一方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两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10.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
时,由三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的建议和方案,经三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应本着友好、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当任何争议发生或正在进行诉讼时,除争议的事项外,双方仍应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
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12、 其他事宜
12.1 本协议的协议签约表,附件一是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2 三方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尊商联特约商户合作协议签约表
以下资料由科菱公司填写 广州市科菱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
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
(乙方)
特约商户签署及公章
(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2010.01.15
附件一:
柏高商务酒店 POS机具受理至尊商联卡明细:(无POS或银行POS不需要填该页)
提交人: 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