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纳税人办税事项业务规程设置情况表
说明:一、纳税人提供复印件的,须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章。
二、除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申请审批事项须其他部门审批(财局、省局)以及特殊涉税审批事项外,其他办税事项需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证件、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只需提供副本原件,无须提供复印件。
三、资料处理方式:1.留存原件;2.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3.核查原件后退回。
四、对未应纳入省局大集中系统的业务流程,在备注栏注明“纸质受理”。
第二篇:税务业务学习心得
《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是税务机关执法的依据和根本,只有准确理解法律条文,才能正确使用法条,维护税法严肃性,其中罚则的适用更是重中之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对纳税人的罚则总结如下:
1、对违反税收管理行为的处罚
(1)下列行为之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
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
②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③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④未按照规定将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⑤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⑥未按规定验证、换证的(细则90条)
纳税人不办税务登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工商
局吊销执照。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的,可以处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细则91条)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
3、偷税
①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②处罚
A、偷税1万元以下、或偷税额不到应纳税额10%的,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构成犯罪,由征管法规定)
B、偷税1-10万元、且10%~30%的,或二次处罚又偷税的,3年以下徒刑,1~5倍罚金(构成犯罪,由刑法规定)
C、偷税10万元以上、且大于30%的,3~7年徒刑,1~5倍罚金(刑法规定)
4、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申报的法律责任
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是偷税。)
②不申报,不缴或少缴的,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少缴部分50%~5倍罚款
5、对逃避追缴欠税行为的处罚
①未构成犯罪的,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少缴部分50%~5倍罚款。②数额1~10万元,构成犯罪,3年以下,并处或单处1~5倍罚金。③10万元以上,3~7年徒刑,1~5倍罚金
6、抗税
①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追、滞、1-5倍罚款
②构成犯罪的,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1~5倍罚金
③情节严重的,3~7年徒刑,1~5倍罚金
7、在规定期限不缴或少缴的
采取40条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处50%~5倍罚款
8、纳税人逃避、拒绝或以其他方式阻挠检查的
①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9、非法印制#5@p
①销毁非法印制#5@p,没收违法所得,作案工具 ,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②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0、有违法行为,拒不接受处理的,收缴或者停止发售#5@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