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填表时间: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码: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及其他情形而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或者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附送资料:填写附报的有关注销的文件和证明资料;
(2)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情况: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情况;
(3)缴销发票情况:纳税人发票领购簿及发票缴销情况;
(4)税务检查意见:检查人员对需要清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清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后签署意见。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一份。
第二篇:最新版本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地税)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