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雷达卫浴分销协议书
总经销商: (以下简称甲方)
区域分销商: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1条、甲方授权乙方为“申雷达”卫浴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特约分销商,负责该地区的产品销售。
第2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按申雷达卫浴 年价格表的 折供货(不含税价)。
2.2 甲方应乙方要求免费适量提供展示盒、图文资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广告促销品、授权经销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2.3在一般情况下,甲方若要调整产品价格,须提前7天通知乙方。如市场价格急剧提升的情况下,申雷达卫浴洁具有限公司进行价格调整,甲方可以根据申雷达公司调整后的价格通知乙方。
2.4乙方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销售业绩较差即未能达到承诺销售额的平均销售量或连续二个月未进货,经甲方扶持其销售业绩还是一直不佳,甲方有权重新划定乙方的销售区域或取消特约分销商资格。
第3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必须是具备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营销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有合法的场所,配备专业的售后维修人员,配合甲方做好产品的简易维修。
3.2乙方须向甲方承诺完成年销售金额 万元,且第一次进货不少 于 万元,销售金额、进货金额按甲方提供的价格计算。
3.3乙方不得生产和销售假冒甲方的产品,有义务在其经销区域内向甲方提供假冒产品的信息,并协助甲方打假。
3.4乙方必须为申雷达产品的销售和展示提供独立且合理的陈列空间(专列区),使用申雷达卫浴统一形象及门头店招。
3.5乙方终端零售价格不能低于 年价格表的 折销售,工程价格不能低于 年价格表的 折销售。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厂方的价格体系、市场管理条例,对扰乱其他区域市场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第4条、定货及付款方式
4.1 传真或电话定货: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标准《订单货》格式详细填写单位名称、产品型号、定货数量及定货时间等,乙方须签字(盖章)并经甲方确认后生效,电话定货必须说清产品型号及定货数量,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循“款到帐后发货”的原则,乙方不得赊欠货款,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
4.2急需或工程专项订货:乙方向甲方发出订单并经甲方确认交货期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0%的定金,并签定临时销售合同,相关事宜以临时合同为准。余款在订单货物发货前支付完成。定金到帐后,订单方可生效。
第5条、退换货规定:
5.1 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经甲方认定后,甲方依照退货品出售时的结算价格金额退款。如果甲方认定的结果与乙方不同,结算时以甲方的处理结果为准。
5.2 无质量问题而确需退货的,乙方须保证退货产品配套完整(包括包装),否则甲方可根据乙方退货产品损坏状况,甲方将扣除乙方退货产品损坏或缺少部分作为补偿费用,退货运费由乙方负担。无质量问题而确需退货的,退货时间与生产时间相距不能超过5个月,否则按提货时价格扣除乙方退货款的20%作为补偿费用。
第6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双方签署原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第7条、其它未尽事宜如需补充和修改,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第8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洁具分销协议
销 售 代 理 协 议
协议号:_____________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成都市新都区鸿浩洁具厂。(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狮子村八社)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地址: )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 合作范围
1.1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产品如下;
i) 授权代理产品: 成都市新都区鸿浩洁具厂鸿浩洁具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ii) 授权区域包括: 。(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1.2 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1.3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2.0 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
2.1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 元,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
2.2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20xx年 1月1日终止。
3.0 合作原则及规定
3.1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
3.2 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0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等。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4.3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4.4 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5.0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5.2 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
6.0 销售行为规定
6.1 产品价格
6.1.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6.1.2鸿浩洁具系列产品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鸿浩洁具系列产品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6.2 定货流程
6.2.1 在每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6.3 付款条件
6.3.1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6.4 交货期
6.4.1 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3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