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A类帮教对象采取下列措施:
1、由社区(村居)帮教干部和社会帮教志愿者,落实结对帮教,做到每月有走访,每季度有谈话,每半年有考察,并有书面记录存档
2、加强思想教育,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个人、家庭及社会交往情况,通过谈话交流,正面引导,帮助其树立融入社会的信心,及时帮助解决个人家庭、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思想出现波动和反复。
对B类重点帮教对象具体采取下列措施:
1、由司法所和派出所民警、村居(社区)干部、帮教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作为社会重点危险分子实行重点帮教和管控,及时掌握其思想状况、活动去向和现实表现情况,做到不脱管,不失控。
2、坚持定期走访,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帮教活动,加强正面教育,帮助其增强守法意识,消除不良心理和抵触情绪,尽快融入社会,建立专门的帮教情况记录。
3、对家庭经济生活较困难的人员要重点帮扶,对涉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婚姻家庭、劳动就业、就学、医疗、生活保障等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第二篇: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的总结
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
主题帮教活动的总结
为充分发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减少社会乱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职能作用,根据省厅统一部署,结合目前开展的“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的不断推进,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全县的社会稳定。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创建平安汝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因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主题活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主题帮教活动的各项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落实经费保障,并明确将此项活动纳入今年的业务工作考核范围。并转发了《省安帮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领导小组,为专项活动提供了队伍保障。为确保活动开展得卓有成效,我局把专项活动做为当前工作的重点,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两名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活动日常事务。在此基础上,
我局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由局领导分片包乡负责,对各乡镇安帮站开展专项活动进行督促指导,确保了主题帮教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延伸领域,落实多种渠道安置。我局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教育和管理,采取“因人而导,因地制宜,多方扶持,协同服务”的原则,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新形式、新渠道。一是夯实基地建设,促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我县共有杨梅垅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就业基地和三星钨矿安置实体2个安置基地,为当地各项事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接纳社会闲散青年就业、安置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帮助贫因家庭脱贫致富培养了数以百计的经济能人。通过制定刑释解教人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健全内部管理,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尽快融入社会、预防和和减少重新犯罪搭建了好的平台。二是建立信息档案,对口推荐就业。在接茬时及时将刑释解教人员的表现情况、技术特长、择业意象整理并建立个人信息档案,交劳动部门组织对口推荐工作或组织培训。今年共培训刑释解教人员 名,已推荐下广东打工。二是政策扶持,鼓励支持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对城市刑释解教人员凡要求从事个体经营、申办私营企业的,工商、城管、建设、劳动等部门都积极支持,并参照下岗再就业人员对待,在#b@2及税费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鼓励他们自食其力,顺利走向新生。
三、落实责任,巩固帮教工作效果。一是丰富工作内容,努力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实效。针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就业和生活实际,我县安帮站认真落实好了“四个一”帮教工作措施,对刑释解教人员逐一实行“帮思想、帮就业、帮生活”,真正把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实处。二是开展提前帮教,推动在押劳教人员改造。今年中秋节,我县安帮办组织有关单位、部门领导到本县拘留所探望慰问在押劳教人员,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围墙外的温暖,加快他们在墙内的改造。三是落实帮教责任,推进帮教工作的良性发展。我县安帮办接到释放、解教通知书后,通过安帮站安排帮教责任人开展帮教,使刑释解教人员回到社会上就有人帮教,通过接茬帮教落实“一帮一”、“多帮一”等帮教形式,上门谈心、定期回访等帮教方法落实好帮教工作,对促进帮教效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