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品质保证协议书
( 20## 年度)
(甲方) 客 户:
(乙方) 供应商:
签 署 地 址:
1目的
为使中山市浩钻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在促进品质及绿色环保要求方面达成一致,证明乙方生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包装、运输、环保等方面)符合甲方的需求,经双方磋商一致,签订本供应商品质保证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乙方需从不断的质量改进和质量体系认证方面满足甲方的品质要求。此份协议不影响其他合同的执行(包括供货的要求、产品规格、技术要求、交付要求等)。
2范围
2.1此协议主要适用于中山市浩钻电子有限公司的主要生产性物料供应商,其他物料供应商关系到客户端品质的也需要签定,具体以协商为准。
2.2双方若有额外的协议,不在本协议中列出,此额外之协议需双方共同承认方可有效。
3协议细则
3.1有效性
3.1.1此品质协议当甲、乙双方代表签署后既开始执行,此份品质协议持续有效,除非双方面同意终止此协议.
3.1.2甲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客户要求更新此协议,更新后书面发函更新信息,供应商确认后回传甲方,自发函起一月内若乙方未回传或提出异议,甲方将参照更新后的协议执行。
3.2建立相互联系的窗口
甲、乙双方须建立起品质信息快捷的沟通渠道,沟通渠道有任何变更时,双面均需及时通知对方。
3.3品质目标与期望
3.3.1根据甲方客户要求和合作意向,甲方需向次级供应商(乙方)提出相应的质量目标与期望
3.3.2供应商品质目标和期望拟定时机
每年12月末,甲方需根据上一年的实际品质达成状况和客户特殊要求拟定第二年品质目标,若年初还未有新的品质目标设定,上一年最后一个月之品质目标将持续有效直到新的品质目标拟定为止。
3.4产品检验和报告
乙方在出货给甲方前,需按照成品检查规范或相关指导性文件对产品实际检查并记录。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除了依照产品文件方面的检验要求提供出货检验报告外,还要根据甲方要求做好产品检验的标识来显示检验结果,这个标识必须经过双方的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这批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3.4.1出货标签要求
3.4.1.1乙方出货时需在外箱上均贴上出货合格标签,标签内容需保持一致。
3.4.1.2乙方提供的零件标签需包含以下内容: 供应商名称 材料名称 材料规格 生产日期 数量 检验标识等
3.4.1.3 乙方出货时,涉及环保材料的,材料外箱需贴环保标签(环保标签与出货标签必须在外箱的同一面)。
3.4.2 ROHS报告要求
乙方首次交样需提供该物料的第三方的最长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RoHS报告原件(甲方核查复印后返还),之后每年度供应商需及时提交新的报告给甲方备案。
3.4.3出货包装要求
乙方出货时需保证所有来料外包装完整无缺,不能有破损,甲方有要求包装规格
和包装方法的必须参照甲方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更换包装和防护方式。当包装不合理时,乙方须书面提出申请,甲方工程、物流、品质核准后方可使用新的包装方式。
3.5工程变更管理
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关于任何设计、原材料、重要的生产技术、场地和任何产品包装的变更,变更前需根据不同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如信赖性测试报告,BOM材料变更前后比较表、出货检验报告、材料变更申请书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由甲方重新测试或试装才能正式导入,必要时提交最终客户确认。乙方任何未经甲方认可的变更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3.6测量、测试设备校验管理
对用于保证产品品质的设备和量测仪器,乙方需确保其仪器的准确性,并对仪器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对于甲方有内校资质的项目乙方可申请甲方无偿校准)。仪器、设备的校验记录应妥善保存,以确保其具有可追溯性。量测仪器在仪校中发现有任何偏差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相关处理。
3.7异常管理
3.7.1产品批量生产后,如发生异常现象影响甲方及时交货,供应商需遵循甲方的供应管理程序,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及修复,并将调整或修复结果告知甲方。乙方如在正常生产中发现问题或漏检验照成的批量不良,应立即提出异常报告甲方,甲方根据实际紧急情况提出处置意见,乙方不得在不告知的情况下将可疑品或不良品直接交货。
3.7.2乙方提供的零件在甲方进料、制程、成品验货、市场反馈如有异常状况发生,接到 甲方客诉后,应立即做好物料的围堵工作。以中山市民众镇范围内2H到达甲方、民众以外中山以内范围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其他地区供应商在次日内到达甲方采取临时对策,规定时效内回复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3.8退货品管理
3.8.1乙方应确认甲方退货品不良现象(包括库存、生产线在制品)经双方确认后判定为供应商责任的由乙方负责退货处理。
3.8.2经双方确认为不良退货品,乙方在接到甲方退次通知单后在下次送货前取回,超过停放时期的甲方有权提出考核,长期(超过15个工作日)不处置的甲方可自行处理,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
3.9品质会议
根据品质问题的严重程度或其他临时事项,甲方会不定期召开质量专题会议或通气 会,乙方品质负责人必须按时到场,品质会议确立事项乙方必须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改善与跟进。
3.10品质稽核
为了保证乙方的过程有效性,甲方会不定期对供应商的品质系统、进料、制程、成品、现场、计量、仓储等方面实施审查。供应商应提供一切协助和支持,涉及供应商制造或研发机密不可透露的商业机密等信息,乙方陪同人员可随时提出,甲方审核人员应立即停止。必要时甲方的客户在乙方现场也应提供上述支持。
3.11供应商产品接收准则
根据客户实际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按照产品接收准则实施检查与判定,并可随时更新该准则,乙方应按照甲方最新接收准则供货。
4 供应商质量考核与处罚表
乙方若违反上述品质协议,甲方品质部将按照此协议(和供应商管理程序)作出相应的考核与处罚,采购会签,报经主管副总核准后发函供应商确认,供应商需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回传,逾期将视作认可,由财务部执行。
实际操作中,乙方认为处罚有问题的需在一周内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经过相关部门确认不予以处罚扣款的可以免于执行。以上扣款事项都必须回复纠正预防措施来预防再次发生!!
5.本协议将替代原有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该协议内容与其他协议相抵触的,参照本协议执行!
7.该协议内容与(附录1)为互补关系,内容抵触时参照该协议执行。
7.该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实际操作有争议的参照协议执行。
甲方签署人: 乙方签署人:
签署人职位: 签署人职位:
盖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盖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20xx 供应商品质协议书---
供应商品质保证协议书
Supplier Quality Agreement
(20xx年度)
客户: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 供应商:泗洪瑞迪电子有限公司
By: By:
(Authorized Signature) (Authorized Signature)
Name: Name:
Title: Title
Date: Date:
1、目的
为使供应商与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在促进品质及绿色环保要求方面达成一致,证明生产符合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需求的产品,供应商需从不断的质量改进和质量体系认证方面满足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的品质要求。此份协议不影响其他合同的执行(包括供货的要求、产品规格、技术要求、交付要求等)。
2、范围
2.1此品质协议主要适用于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主要部材的供应商,其他部材关系到客户端品质的供
应商也必须签定。
2.2双方若有额外的协议,不在本协议中列出,此额外之协议需双方共同承认方可有效。
3、定义
3.1 IQC入检合格率,批退率
3.2 投线异常件数,线上DPPM
3.3 客户端异常件数,不良退货率
3.4 品质定期,非定期稽核和月评价得分
4作业内容
4.1有效性
4.1.1此品质协议当供应商和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双方代表签署后既开始执行,此份品质协议持续有
效,除非双面同意终止此协议;
4.1.2此品质协议若需更新,任何一方均需要至少提前30天提出更新之需求,经双方达成一致后变更才
能生效。
4.2建立相互联系的窗口
供应商与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之间须建立起品质、技术、服务等快捷的沟通渠道,沟通渠道有任何变更时,双面均需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顺畅。
4.3品质目标
4.3.1供应商根据以下品质目标建立品质保证体系,开展相关改善活动:
4.3.2品质目标拟定时机
每年12月末,各供应商需拟定第二年品质目标,若年初还未有新的品质目标设定,上一年最后一个月之品质目标将持续有效直到新的品质目标拟定为止。
4.4产品检验和报告
在出货给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前,供应商需按照文件点检、维护、保养所有的检测和生产设备,系统的监控产品的性能、规格的可靠性。按照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的要求,供应商除了依照产品文件方面的检验要求提供出货检验报告(COA)和材质证明书外,还要根据南京锦富电子限公司要求做好产品检验的标识,来显示检验结果,这个标示必须经过双方的认可,否则南京锦富电子份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这批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供应商承担。 4.4.1出货标签要求
4.4.1.1供应商出货时需在管芯及外箱上均贴上出货标签,内外标签内容需保持一致;
4.4.1.2供应商提供之材料标签需包含以下内容: 供应商名称/材料名称/材料规格/生产日期/数量 /LOT.NO/备注;
4.4.1.3 供应商出货时,材料外箱需贴环保GP标签标识。(环保GP标签与出货标签必须在外箱的
同一面);
4.4.1.4如是换不良的材料,需在外箱标签的备注栏注明“换不良”。 4.4.2出货报告要求
所有出货至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的材料,供应商需提供出货测试报告或提供原厂测试报告。 4.4.3出货包装和产品要求
供应商出货时需保证所有来料外包装完整无缺,不能有破损,内包装材料和管芯不能有变形和破损。
备注:1.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在材料入检时对未满足以上出货要求的来料,统一判定为不合格材料;
若是厂商有意申请特采,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则知会供应商对此批来料做降价10%的处理。
2.若是在入检时发现有短装的现象,供应商需做出短1罚10的惩罚。
4.5工程变更管理
供应商需提前通知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关于任何设计、原材料、重要的生产技术、场地和任何产品包装的变更,变更前需根据不同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如信赖性测试报告,BOM材料变更前后比较表、出货检验报告、材料变更申请书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由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重新承认合格后才能正式导入,若是因变更事项遵守不足,供应商将全额支付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由此导致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订单量和声誉受损的,将给予RMB10,000元~100,000元的罚款。
4.6产品管理
供应商必须确认按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订单安排生产,并保证产品品质符合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要求,不允许出现产品混装、短装、标示和实物不符及在运输和交货过程中外箱破损、产品损坏、出错货等现象的发生。
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产品的知识产权不涉及对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侵权等问题,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因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影响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正常使用而造成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7仪器设备校验管理
对用于保证产品品质的设备和量测仪器,供应商需确保其仪器的准确性,并对仪器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仪器、设备的校验记录应妥善保存,以确保其具有可追溯性。量测仪器在仪校中发现有任何偏差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相关处理。
4.8异常管理
4.8.1产品批量生产后,如发生异常现象影响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及时交货,供应商需遵循南京锦富电
子有限公司供应管理程序,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及修复,并将调整或修复结果通知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另供应商如在正常生产中发现问题或漏检验应立即提出异常报告给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保证及时树立防堵措施,保证品质问题最小化;
4.8.2供应商提供之材料在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如有异常状况发生,接到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客诉
后,南京以内地区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南京以外地区供应商在4小时内到达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采取临时对策,两天内回复8D报告。另外,供应商改善对策若是未能按时发送,将给予处罚,
8D报告未按时回复,每份处罚基数为RMB200元/份,每延迟一天,将累计处罚RMB100元,所累积数据将每周汇总通报采购部,所罚款项直接在货款中扣除。
4.9异常处理
4.9.1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客户端发现之不良品,若原因判为原材料供应商责任,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
司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此不良给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带来之损失,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可以在协商的基础上要求供应商做相应赔偿。
4.9.2供应商因不遵行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程序而自行变更产生的不良,南京锦富电子有
限公司将以每件罚款RMB10,000元整以示警戒,除此之外,其它因此而造成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内部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4.10退货品管理
4.10.1供应商应确认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退货品不良现象(包括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库存、生产线
在制品)经双方确认后判定为供应商责任的由供应商负责退货处理;
4.10.2经双方确认为不良退货品,供应商在接到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通知后三天内将退货品取回,超
过三天则由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代保管的,按照RMB200元/平米/天计算。
4.11品质会议
双方品质保证部门须针对部材品质水准维护和改善定期召开品质会议,会议的频率将以供应商在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的成绩或双方请求作为基础。
4.11品质稽核
为了保证产品品质水准和工程管理,根据供应商品质计划,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将按排程对供应商进行稽核。
4.11.1新厂商调查
确保供应商品质体系符合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要求,包括品质能力,技术能力,原材料管理能力。
4.11.2定期稽核
针对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品质稽核后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递交详细的整改计划措施和完成期限,并加以落实,一旦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复审发现未按计划实施,将取消供货资格。定期稽
核每年两次,安排在每年上半年的5月份~6月份,下半年的11~12月份。
4.12供应商管理和等级
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将依照《供应商管理程序》执行。
4.13绿色供应链管理
4.13.1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提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的部材均符合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物质
含量管控标准及相关测试要求标准和管理要求。参照《环境管理物质(禁用物质)不使用证明书》。
4.13.2依照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第三方测报告(测试机构之试验室经
过ISO17025验证通过)MSDS(材料化学成份表MSDS需有CAS.NO(化学文摘社登记号码),及各化学物质浓度百分比),材质证明及可靠性试验报告(化验报告含测试项目需有镉、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卤素、PFOS 及化验流程图),测试报告有效期限为一年,供应商应在测报告过期前一个月提交新的测试报告,过期未提供者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将代为送测相关测试费用和相关费用从供应商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
5 注意事项
对于违反上述品质协议的供应商,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将停止其供货或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特殊情况由品保部经理或总经理作出决定。
备注:供应商若不能达成以上品质目标,请提交改进措施报告(在一周内)致南京锦富电子有限公司品保部SQE。
此文件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对于供应商遵守不足之处,将依照相关款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