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中心小学教育督导计划
为切实做好教育督导工作,促进全校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科学发展和创新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依据省、市教育督导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工作要点,制定全镇20xx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这一主线,严格贯彻执行《教育督导条例》,围绕“办好每一所学校、发展好每一位教师、培养好每一个学生”的目标追求,以“聚力优质均衡,促进教育公平”为督导工作主题,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行、督导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加大督导创新力度,努力提高督导水平,全面推进学校的精致管理,深入实施教育现代化提升工程,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镇和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镇建设,为促进全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上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全县领先;进一步扎实抓好小学教育督政工作,大力推进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深入开展精致管理和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提升全校管理水平,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无通报;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督查,大力推进全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继续保持教育法制工作在全县的领先位置,积极创建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完善督学责任区,提高督导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深化督政,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1.认真做好县政府对我校20xx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的迎查工作,确保不失分、得高分。认真做好迎接县政府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督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财政保障水平。认真做好县教育体育局年度目标任务(教育工作)绩效考核的迎查工作,推进我校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2.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建设。切实巩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成果,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以落实县专家督导组的整改意见为抓手,找准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薄弱环节,强化专项督查,力促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再上新台阶,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专家组的督导评估。大力推进“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镇”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向全校辐射,努力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的浓烈氛围,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3.深入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加大“控辍”工作督查力度,督促义务教育学校巩固“控辍”工作成果,完善“控辍”工作长效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全校义务教育阶段无一学生辍
学。
4.启动更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大力实施教育现代化建设提升工程,全面开展“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和“省标教育技术装备先进校”的创建评估工作,对各中小学教育教学设施配备、管理、使用、教研等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的使用效能。
5.继续做好年度教育考核工作。以年度考核为杠杆,进一步强化责任,推动本校切实履行好发展教育的职能,全面落实《新开乡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强势推进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促进我校小学教育更好更快发展。加强对教育实事工程的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督查。
(二)健全法制,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工作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制度建设,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认真修订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育行政执法机制。坚持政务公开,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务的办事规则、程序及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布,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处理和纠正教育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系统和谐稳定。
2.大力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全面贯彻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社会参与、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体系,完善决策执行与监督、民主管理与监
督机制,构建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切实提高教职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与水平。着力营造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完善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3.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教育系统普法规划要求,开展好“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活动。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四月和九月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宣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教育法律法规以及与师生教学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继续抓好全区中小学生预防犯罪等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师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努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优化队伍,不断增强教育督导工作效能
1.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和教育理论,重点学习教育督导、优质均衡发展等评估标准,提高理论素养、工作水平和实践能力。规范督导行为,不断增强督导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服务性。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和兼职督学的培训,深入推进“四个本”(调研工作手册、业务学习笔记、教研活动检查记录、听课笔记)制度,有效督促指导各督学责任区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督导,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对教育发展的导向
作用。
2.提升督导效能。树立科学的教育督导评价理念,构建以学校为中心的教育督导评价模式,努力形成多元化督导评价指标体系,探索科学的督导评价方法体系。强化督促之功,提升引导之效,畅通反馈渠道,提升服务水平。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
3.推进督导创新。创新督导评估机制,以“三服务一落实两确保”为总体要求,继续深入推进片全校教育督导工作。在工作机制上,把推动“硬件”达标和“软件”提升结合起来,促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内涵发展。在评估方式上,把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定期督导和经常性督导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在管理方法上,积极采取现代化技术手段,推动学校有效建立督导评估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和结果,不断提高学校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扎实开展督导研究,加强教育督导宣传,不断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效能,为办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新开中心小学教育督导安排
一月份
1.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验收;
2.做好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3.做好社会满意度调查的统计分析工作。
二月份
1.开展学期开学工作检查;
2.组织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
3.制定出台《新开中心小学精致管理基本要求》及配套文件。
4.进一步完善《末位淘汰制方案》
三月份
1.做好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考核评估的迎评工作;
2.开展学期“控辍”和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查;
3.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体育活动一小时专项督查;
4.对教育实事工程的制订和实施情况及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月份
1.开展小学综合督导;
2.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
3.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工作;
4.对贯彻落实《蔡庄镇中小学精致管理基本要求》专项督查。
五月份
1.对年内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督查指导;
2.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3.对“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 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4.对教育教学设施配备、管理、使用、教研等情况进行督查。
六月份
1.服务中考,做好体育加试;
2.组织年度自评工作;
3.做好毕业班和非毕业班的期末考试和毕业考试的督查指导;
4.对 “一校一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八月份
1.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查;
2.对暑期校本培训情况进行随机督查。
九月份
1.组织学期开学工作检查;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督查指导;
3.审核年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自评材料;
4.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
十月份
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查指导;
2.组织法制宣传巡回宣讲。
十一月份
1.组织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2.配合县局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3.做好法制宣传总结工作。
十二月份
1.组织各类考核评估;
2.做好年度绩效考核的迎评工作;
3.做好“学校精致管理年”总结工作;
4.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5.总结全年工作,拟订下年工作计划。
第二篇:7传染病督导计划
9传染病督导工作计划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计划。
一、督导范围
全镇各村卫生所及个体诊所。
二、督导内容
传染病发现率,报告率,传染病登记项目是否齐全,有无漏报,迟报,谎报现象等项目,医疗废弃物的处理。环境消毒,传染病业务知识掌握情况。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的督导内容
1.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及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职责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村卫生所对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
1.查阅设置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分工的文件资料,核实疫情报告管理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2.现场检查传染病疫情审核记录、核查设置疫情电话的情况。
3.检查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的其他情况。
(三)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采取的方法:
1.查阅明确疫情报告管理职责文件,核实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查阅传染
病报告管理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检查等方面;查阅门诊工作日志;对临床异常诊断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及有关记录。
2.现场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登记、传染病报告卡等资料,核查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情况。
3.查阅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记录、报告。
二、传染病疫情控制。
(一)现场检查传染病监测制度、本辖区内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以及传染病监测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
1.查阅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技术以及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记录、报告
2.现场检查对法定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隔离控制措施
的场所、设施设备以及使用记录。检查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
物品以及对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记录。
三、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一)医疗卫生机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1.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隔离技术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执行消
毒隔离制度的情况。
3.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的情况。
4.医疗用品、器械的消毒、灭菌情况。
5.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和管理情况。
6.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情况
7.现场检查消毒灭菌程序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查阅消毒与灭菌效果定期检测记录,以及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记录。
8.现场核查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文件、标签说明书,以及消毒产品使用记录。
四、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1.查阅设置医疗废物管理文件资料,核实管理人员。
2.现场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等规章制度以及应急方案。
3.现场检查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知识。
4.现场检查医疗废物登记簿,核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是否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查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说明和警示标识。
5.现场检查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暂时贮存的地点和条件,查看并核实医疗废物运送线路。
6.现场检查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的消毒和清洁地点,核查消毒和清洁程序。
7.现场检查交接医疗废物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资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
8.查看医疗卫生机构对所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实施消毒的设备设施及运转维护记录。
9.现场检查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设备,以及健康监护和预防接种记录。
10.对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所在地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现场检查其自行就地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的设施、方法及其记录资料。
五、监督情况的处理
(一)卫生院实施传染病防控督导后,将向被督导单位通报检查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将责令被检查单位改正,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消除隐患。
(二)卫生院实施传染病防控督导后,若发现被督导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意见或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