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江干区国税局:
我公司杭州XX科技有限公司,税号:330XXXXX,我公司20xx年10月10号开给浙江XXX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张增值税专用#5@p,#5@p代码:330014XX,#5@p号码:036XX,开票金额1222元,因开票有误,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5@p申请单,请领导审核批准。
公司名字:杭州XX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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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规定的问答
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5@p规定的问答
问:我企业是使用“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5@p的,有时因开票发生差错时可否重新开具#5@p?
答:自20xx年4月1日起,根据有关精神,重新开具增值税普通#5@p的规定如下:
(一)重新开具增值税普通#5@p的规定
符合增值税普通#5@p作废条件的,可重新开具#5@p。
1、销售方当月开具增值税普通#5@p后未作账务处理,收到退回的未抄税的#5@p联,即发生销货退回或发现开票有误,且购买方退回货物的,销售方对收回的原#5@p按作废处理。在收回的原#5@p和本单位用于记账的相应#5@p上注明“作废”字样,作废处理后重新开具普通#5@p。
2、销售方开具#5@p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增值税普通#5@p。
(二)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5@p的规定
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5@p是指发生销售货物退回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当月已抄税#5@p不能按作废处理的,可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5@p。
1、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5@p后已作账务处理,发生销货退回或发现开票有误且购买方退回#5@p和货物的,销货方开具相同内容的 1
红字#5@p,将收回的#5@p粘附在红字#5@p的记账联上,以红字#5@p记账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
2、销售方销货后发生销货退回或发现开票有误,购买方购货#5@p已入账,不能退回#5@p的,购买方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普通#5@p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写明申请开具红字#5@p的理由,附#5@p联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5@p专用章。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证明单》及附件审核后,由纳税人按月装订,留存备查。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加盖税务机关印章的《证明单》,作为开具红字普通#5@p的有效证明。
若购买方为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可由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证明单》,写明申请开具红字#5@p的理由,附#5@p联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5@p专用章。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证明单》及附件审核后,由纳税人按月装订,留存备查。销售方凭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的《证明单》,作为开具红字普通#5@p的有效证明。
(三)销售方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普通#5@p给购买方,以红字#5@p(记账联)作为抵减当期销售收入的凭证。
(四)发生销售折扣折让行为的,应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5@p上注明;对因折扣折让内容开具有误的普通#5@p,应在收回原#5@p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5@p,不可开具红字普通#5@p。
问: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5@p证明单》企业需提供哪些资料?有那些规定?
答:1、企业填写《开具红字普通#5@p证明单》一式三联,应加 2
盖企业公章。
2、增值税普通#5@p#5@p联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5@p专用章)。
3、企业经办人员《办税员证》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书面申请,写明原因,企业及#5@p信息。
5、记账凭证原件、复印件。
6、所有资料均为A4纸大小,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7、办理流程:大厅受理企业申请后后对资料完整、填写正确的直接在《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5@p证明单》上加盖公章交企业。然后将资料转交管理分局事后实地审核。管理分局审核完毕后将资料转交税政科再次书面审核并留存上述资料。管理分局、税政科根据审核情况加强的增值税的管理。
8、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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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5@p证明单
申明:我单位提供的《证明单》内容真实,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办人:
主管税务机关 单位名称(印章): 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购买方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购买方送销售方留存;第三联,购买方留存。
若证明单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第一联,销售方税务机关留存;-第二、三联,销售方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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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5@p证明单填表说明
1、销售方单位名称:填写增值税普通#5@p销售方名称。
2、购买方单位名称:填写增值税普通#5@p购买方名称。
3、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5@p内容:填写需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5@p的货物名称、单价、数量、销售额。及对应蓝字#5@p代码、号码。
4、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5@p理由: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5@p理由。
5、经办人:由经办人签字
6、申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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