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19xx年11月8日生,住XXXXXX。 被申请人1XXX,男,汉,19xx年12月16日生,住XXXXXXX。
被申请人2XX长兴安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
被申请人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支公司,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 经理
申请事项:
因申请人生活困难,无力支付住院治疗所需费用,特申请先予执行,责令三个被申请人先行给付治疗费等费用60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1月1日6时许,被申请人1驾驶皖AXX322(皖AXXX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店忠路由南向北行驶将路边拉板车的申请人撞倒在地,造成申请人受伤交通事故。申请人受伤后被送到医院治疗。 现申请人共花费医疗费等费用123550.32元,申请人已无力支付此费用,但目前病情仍危重急需继续治疗。鉴于此,特提出先予执行申请。
此致
肥东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2月26日
第二篇:先予执行申请书(可以直接打印)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广州信和永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春妮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明路华普广场西塔1010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三个月(2013.10.1-2013.12.31)工资共 元。
事实和理由:
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纠纷,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被申请人也有履行能力,由于年关将至,被申请人已拖欠申请人三个月(2013.10.1-2013.12.31)工资共 元,导致申请人生活困难,严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生活。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先予执行,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此致
广州市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