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项目“明日之星”招租启事
“明日之星”是园区的第一个启动投入使用的优租房项目,位于出口加工区B区西南侧胜浦路上,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共计819间,每间房屋建筑面积60多平方米。“明日之星”均为2人间,供符合条件的单身人才居住。室内床、桌、椅等日用家俱和卫生设施俱全,配置空调、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电热淋浴器等家电,电话和宽带可申请开通。“明日之星”第一期284间可于5月上旬入住。第二期535间可于7月上旬入住。全部入住后,可入住1638人。
“明日之星”配套商业项目位于出入口的二层建筑,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左右。一楼计划安排超市、洗衣房、理发店、网吧和柜员机等商业配套设施和管理处、警署等管理用房,二楼计划安排餐厅。
“明日之星”交通便捷,目前公交19路、129路和园区一号专线直接到达。
“明日之星”将委托建屋物业继续管理,提供保洁、维修和保安、宿管24小时值班等物业服务。
“明日之星”目前租金为每人每月400元(包括物业管理费),可全额使用园区公积金普通帐户直接抵扣。
“明日之星”租赁对象要求: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园区企事业单位员工,可申请租住优租房:(1)在园区内就业的,优先考虑在园区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内的新员工;(2)未在苏州购房;本人或配偶在苏州市无居住条件;(3)参加园区A类公积金;(4)与所在企事业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优先考虑IC产业、软件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科研等科技创新型企业,汽车航空零部件、电子与信息产业、机械等先进制造业企业,旅游管理、商贸管理、商业服务、物流、投资金融、文化艺术、医疗卫生、教育等现代服务业企业;(5)本科以上学历或专业列入园区当年度《紧缺和急需专业人才目录》大专学历。
(二)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大公司、各派驻机构、各直属单位在编人员未在苏州购房者。
符合上述条件的租房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园区优租房管理中心申报。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管理中心(园区置业商务广场三楼),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66606315)、吴小姐(联系电话:66606330),传真号:66606399,电子信箱:fengzl@sipmch.com.cn。
第二篇:租房启示
房屋合租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肖家河中街44号4栋2单元7号(紧邻客厅的单间),出租面积12平方米,内有设施:床一张、床垫一张、衣柜一套、床头柜一个、矮组合两块、软面椅子一把、缎面遮光窗帘一幅。
注:如若租赁期内,房屋中物品出现损毁、丢失等,乙方要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为_____个月。自20xx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改房间仅为居住使用。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如若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500元;租金总额为______元(大写 ),交付方式为每次交___个月房租,提前5日付清,现金支付;押金为500元。
4、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卫生费、光纤收视费、饮水机矿泉水费按照人数均摊,无线宽带费用按照电脑台数均摊。
5、房屋租赁期内,乙方如若因工作调动、婚姻缘故需退房,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提前三天搬离房屋。房屋租赁期内,如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7%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甲乙双方要共同承担房屋内公共物品的维修维护费用,同时双方均要尊重双方生活作息习惯,要爱卫生,要和谐相处。
7、本协议自双方签后生效,由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附:水表现数:
气表现数:
电费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