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5、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
6、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7、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其他事项。
一)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
(二)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帮助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
(四)负责居村妇代会、系统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积极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开展社区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第二篇:妇联工作职责
妇联工作职责
1、在公司党支部和上级妇联领导下,依照妇联章程开展工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档的路线、方针、政策。
2、团结动员企业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主、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代表妇女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关心妇女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引导公司妇女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配合学校与社会搞好对青少年的教育。
8、教育妇女用社会主义思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