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局属各单位
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评有关事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20xx年调兵山市镇(街)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调委办发[2014]7号)和《20xx年调兵山市市直机关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调委办发[2014]8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结合我局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现将年度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应急组织机构和法规制度建设情况;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情况;突发事件处置和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应急管理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情况。
二、考评办法
考评工作实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日常工作情况记录、年终实地考核、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考评的内容,分项打分,综合评价,采取百分制,然后按比例换算成教育局年末安全考核分值。考评结果纳入教育局年末安全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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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评标准
应急管理工作考评采取百分制,标准如下:
(一)应急组织机构和法规制度建设情况(10分)
1.各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履行职能、发挥作用。(2分)
2.各单位应急管理组织落实、职责落实、兼职工作人员与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落实。(1分)
3.专兼职应急工作人员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常识、技能、具备胜任岗位、快速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基本素质。(1分)
4.各单位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学期初上报)、工作总结(学期末上报)上报备案(文字版、电子版各一份),应急档案资料规范完整,实行专柜保存。(3分)
5.学习、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地方应急管理法规工作有措施、有成效。(1分)
6、所有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重点部位有明显提示标志。(1分)
7、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应急值班制度健全。(1分)
(二)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情况(20分)
1.应急值守工作职责明确,实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定岗到位。发生脱岗、漏岗,一次各扣1分。(4分) 2
2.应急值守制度健全、信息报告文本格式标准、程序规范。(3分)
3.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时(10分钟内报教育局)、准确、详实,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发生迟报、漏报,一次各扣2分,发现谎报、瞒报,一次各扣3分。重特大事件双倍扣分。(10分)
4.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续报信息主动、及时。(3分)
(三)突发事件处置和领导批示落实情况(20分)
1.突发事件处置迅速、措施得当。无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未及时、妥善处置,按级别一次扣1、2、5分。(10分)
2.落实市、局领导有关应急方面的批示、指示等做到反馈及时、内容准确、格式规范。落实批示不到位、不及时、不反馈,一次扣2分。(5分)
3.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总结及日常应急管理工作汇报材料上报及时,内容准确,符合要求。(5分)
(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15分)
1.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急预案制定率100%,管理规范,按要求备案。(3分)
2.制定和修订各种应急预案,符合实际,针对性、实用性强。(4分)
3.专项应急预案有配套的行动方案和保障方案。(4分)
4.年内至少开展两次综合演练(提前一天通知教育局)。 3
(2分)
5.按照国务院应急办《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的要求,预案演练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有评估,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演练结束后一周内)。(2分)
(五)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10分)
1.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和网络完善。(1分)
2.预警信息发布及时。(1分)
3.定期开展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研判工作。(1分)
4.及时汇总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并定期总结、评估。(1分)
5.对典型突发事件进行案例分析和整理。(1分)
6.完善风险隐患排查监管长效机制。(2分)
7.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得力、整改到位。(2分)
8.建立全面、准确、详实的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和数据库。(1分)
(六)应急管理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情况(10分)
1. 应急管理培训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方案。(2分)
2.按要求参加市应急办举办的应急管理培训。(2分)
3.年内至少举办一次单位领导干部应急管理知识集中学习(学习记录和笔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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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坚持经常性应急科普宣传,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应急管理宣传活动。(2分)
5. 有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上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约稿任务。年度报送信息稿件3条(含3条)以上。(2分)
(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情况(15分)
1.建立完善综合、骨干、专业、志愿者及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细化队伍职责和任务。队伍规模、数量、人数、装备、器材登记建册,实行动态管理。(2分)
2.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演练有计划,有方案,有行动。(2分)
3.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机制完善。(2分)
4.开展应急物资装备和物资普查登记工作。(1分)
5.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调运、生产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将储备情况实行电子文档和文本材料双备份。(2分)
6.合理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1分)
7.对应急物资数据及时更新并按要求上报。(4分)
调兵山市教育局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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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物业管理考评细则
物业管理考评细则
为了加强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以及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监管,提高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形成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切实保障物业管理服务品质。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1、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按相关规定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开发建设单位将按本标准组织相关成员对物业管理的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2、考核成员的组成:开发建设单位领导、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公司领导、建筑相关专业人员等。
3、考核形式:1)每月定期检查全面一次(权重为50%);2)日常随机抽查(权重为50%);3)年末全面检查一次;4)检查方式:三方两两相结合或者三方一起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座谈听取意见与评分考核表相结合。
4、考核合格标准:根据附件(《考核评分表》)中的标准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开发建设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追究物业公司管理班子相关成员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由此给开发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由物业管理单位赔偿。
5、对在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向物业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如果物业公司在限期内未能整改到位或同一问题连续两次被限期整改,开发建设单位可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年物业服务费用的__________。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物业管理班子相关成员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6、检查考核中如发现有本考核标准中未涉及的违规行为,由三方考核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7、本考核细则自与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