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
团队负责人:
研 究 方 向:
申 报 层 次:
所 在 学 院:
所 属 学 科:
联 系 电 话:
申 报 日 期:
学科建设办公室制
编写说明
一、编写前要仔细阅读相关建设管理条例以及本次通知中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二、编写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
三、“专业技术职务”主要指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等。
四、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与附件一同装订,用软封面装订成册(请不要用塑料封面或塑料文件夹),合计不得超过80个页码。
五、上报的申请书三份,其中至少有一份原件,每份申请书后均应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除另有说明外,本次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为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
一、团队简况
二、团队基本情况
简述团队的研究方向,团队形成的背景、合作情况和发展目标等,2000字以内。
三、主要学术成绩、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经济和社会效益
着重阐述近三年来科学研究的创新性成果及其产生的科学意义、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国内外同行中所处的水平,具备的优势和特色。5000字以内。
四、团队带头人简介
简述大学以上学历、主要学术任职、主要科研工作经历,包括近三年主持或参加的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以及所获各种人才计划或基金的资助情况以及科研成果情况等。1000字以内。
五、团队成员简介
简述每位成员大学以上学历、主要学术任职、主要科研工作经历等,包括近三年主持或参加的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以及所获各种人才计划或基金的资助情况以及科研成果情况等。3000字以内。
六、近五年(2005.01.01-2009.12.31)团队成员合作研究的成果
1.代表性的论文、专著类
2.授权发明专利及转让情况
3.市厅级(含)以上科研获奖情况
七、拟开展的研究工作
阐述团队未来的研究方向和预期成果。2000字以内。
八、所在学院、学科今后3年对团队的培养计划和措施(与团队成员共同商定)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九、团队所依托的省级、市厅级重点(建设)学科、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意见
十、所在学院(系、部)学科建设工作小组意见
十一、评审工作小组意见
十二、校学科建设指导委员会意见
十三、相关附件材料
1.提供团队成员近三年10-20篇最具代表性的论文复印件;
2.近三年如有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评价材料的复印件;
3.必须提供近三年授权发明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
4.必须提供近三年曾获市厅级(含)以上科研和学术性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第二篇:二○一一年度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
附件2:
二○一一年度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
遴选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浙委〔2010〕6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8〕50号)、《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办法(试行)》(浙科发人〔2010〕104号,以下简称《建设办法》),现就20xx年度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遴选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研发机构牵头设立,围绕同一技术领域和研发方向进行持续创新创造所形成的科技人才群体,除应具备《建设办法》所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是经省级部门、各市、中央在浙单位及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文认定的科技创新团队,或以该团队为主体组建的团队。
申报对象应得到用人单位的推荐和支持。用人单位是引进和使用人才的主体,负责推荐拟引进和建设的团队,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提供科研与人力资源成本经费、落实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团队所在单位应按照不低于省财
政专项经费的额度配套本单位申报团队建设资金。
二、申报领域
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及《浙江省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为推动科技资源的集约配置,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xx年度申报团队的创新领域应属于以下范畴。
遴选和支持围绕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一代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高效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汽车、海洋经济与海洋开发产业、核电关联产业、现代农业、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技术以及未来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研发推广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产品,支撑引领产业发展的团队。
对在上述领域追踪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具有较大创新潜力,前期已取得重大进展,预期成果能形成战略技术储备,有利于培育新兴产业的团队,也予以遴选和支持。
三、优先对象
为进一步增加我省高层次科技人才总量,优化科技人才队伍结构与分布,20xx年度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团队优先遴选和支持。
(一)由海外引进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团队
引进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研发方向处于世界科技革命前沿,符合浙江新兴产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需求,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世界水平,在国际同行中具有重要创新地位和
学术影响,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者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突破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战略产品的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团队带头人(指团队负责人及首席科学家,下同)及核心成员应在国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研发过程中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基础,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应5人及以上,且均在同一单位工作)必须是20xx年1月1日后引进到我省工作。
(二)由省外引进的具有国内顶尖水平的团队
大力引进由两院院士、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自然基金获得者、省特级专家等高端人才领衔的具有国内顶尖水平的团队。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应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研发过程中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基础,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应5人及以上,且均在同一单位工作)必须是20xx年1月1日后全职引进到我省工作。
(三)“产学研紧密合作”的团队
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新兴产业领域发展较快、潜力较大的企业参与组建的团队。上述团队应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在高端发展领域已取得杰出成绩或具有显著创新能力,主要从事产业技术研发,有望实现核心技术和产业技术跨越,能够实施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团队。
(四)富有创新活力的青年人才团队
由年富力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带头人领衔
的,由青年科技人才组成的团队。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均在4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成员之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曾经合作取得国内一流的创新成果,富有创新活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团队人才培育导向突出,人才发展规划科学、周密、可行,实现途径明确。
四、不予支持的团队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报团队,原则上不予支持。
(一)与前两批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属于同领域、同方向的;
(二)研发方向不属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急需的;
(三)现职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任团队带头人的,以及团队带头人没有足够精力投入团队建设的;
(四)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等主要成员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所在单位未承诺配套支持的。
五、支持措施
经评审入选的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以3-5年为一个支持周期,重点从7个方面予以支持。
一是给予连续稳定的资金支持。科技资源的配置优先向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倾斜,财政给予稳定的经费资助。凡考核合格的团队,分年度给予300万左右的省财政专项资助;对其中人才培育成效显著、创新成果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的团队,加大资助力度;对整体引进的“由省外引进
的具有国内顶尖水平的团队”及“由海外引进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团队”经审定后给予特殊支持,分别给予每个团队不低于500万和不低于1000万的省财政专项资助;对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将停止资助,并取消“省重点创新团队”称号。对创新团队下放科研自主权,创新团队在专项资助经费额度内围绕主攻方向自主设计的一般项目,经审核后,可列入省级科技计划。
二是优先支持团队引进高端人才。优先支持创新团队积极申报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对团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优先纳入“钱江人才计划”配套支持。
三是优先支持团队申报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和产业化项目。科技部门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立项。
四是优先支持团队牵头建设各类创新平台、载体。 五是优先推荐团队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六是优先支持团队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
七是定期对团队带头人和研发骨干进行业务培训。
六、组织领导
在省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工作小组和省科技厅的领导下,由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团队办”)负责制订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规划和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遴选、日常管理、考核验收等具体工作。
七、遴选程序与要求
遴选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前期准备
1.召开省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团队建设工作;
2.拟定《关于20xx年度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推荐的通知》;
3.拟定《20xx年度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遴选工作方案》。
(二)申报推荐
1.实行创新团队负责人申报制。创新团队应明确团队负责人和首席专家,团队负责人主要负责管理、协调等工作,首席专家主要负责指导团队开展研发工作。团队负责人可兼任首席专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设首席专家。创新团队负责人应如实填写《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等申报材料,《申请书》须在各组成单位公示7天,并经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推荐上报归口管理部门。
2.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遴选条件,对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申报团队进行初选后推荐上报我厅。
3.省科技信息研究院项目受理中心统一受理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4.根据申报情况,与申报单位和带头人进行沟通,引导团队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优化。
(三)审查评选
1.资格审查。进行审查后确定有效候选对象,凡属于不予支持的团队取消评审资格。
2.基础评审。重点从技术层面对申报团队的发展基础和发展规划,包括科研水平、拟开展的研发、推广、产业化项目的经济技术前景等进行评判。
3.实地考察。对通过基础评审的团队分工业、农业、社会发展3大领域进行逐个、逐单位的实地考察,按照真人才、真技术、真贡献、真扶持、真配套的要求,通过实地考察团队所在单位、与团队带头人和单位负责人座谈、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了解所在单位对团队的支持力度和管理机制,考察团队成员之间是否具有协作精神,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就专家在基础评审过程中提出的疑问进行核实。
4.综合评审。召开综合评审会议,逐个听取团队带头人的汇报、答辩,对团队的组成、梯队、人才培育规划、研发方向与目标以及带头人的能力和精力进行审查,重点是从浙江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实际需求出发,对申报团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开展建设后的实质性作用与贡献,是否处于重点支持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重要创业创新载体以及地方、单位支持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整个遴选过程中按照优选原则,原则上同一技术领域只优选、培育一个创新团队。对拟重点支持的团队,通过召开专项评审会议进行选拔和认定,并对支持方式进行专项论证。
评审结果经省科技厅厅务会审议后确定30个左右团队的“20xx年度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议名单”,于20xx年1月中旬报省委人才办审定,经公示后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
小组审批、公布。
八、命名与管理
1.审批通过的创新团队由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
2.正式命名的创新团队与省科技厅签订《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
3.省科技厅依据《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办法(试行)》、《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办法实施细则》(20xx年12月31日前发文公布)、《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对创新团队进行支持与管理。
4.创新团队使用省级财政团队专项建设经费围绕主攻方向自主确定的一般项目经审查达到省级科技计划一般项目水平的,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管理(省科技厅根据任务书签订的内容下达立项文件),在计划管理和经费使用等方面遵照国家和省现行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
5.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发布团队建设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逐步提高团队建设和管理水平。
九、其他
1.申报引进的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如系已签订合同或正式到岗的,其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xx年1月1日之后。
2.引进的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的申报对象,需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由1-3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6名核心成员及
其他成员组成。团队引进后需在浙连续工作5年以上,从海外引进的成员应每年在浙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以出入境记录为主要依据),从国内引进的成员人事关系需调入我省的用人单位,全职在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