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计划
镇北中心小学 汪保柱
书籍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读书是人们重要的学习方式,是人生奋斗的航灯,是文化传承的通道,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句英国谚语:“书籍不读如废纸”可见读书的重要性。教师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爱好读书,善于从中外经典著作中汲取营养。所以,我要多读书,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丰富自身人文涵养。
一、读书目标
(一)让自己成为更富内涵的教师
通过学习教育经典理论,提升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重构自身专业 知识结构,提高自身修养,丰富自己的人生。
(二)在读书中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
通过品读美文,丰厚自己的文化底蕴,构建自己的精神家园。以“营造书香教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进行读书学习,为师生的共同成长打下 坚实的基础,为建设文明社会,推动学习型社会的形成作出我应有的贡献。
二、读书时间安排
确保自己每日有一定的读书时间,在时间上给予保证;每天看报,利用每周的集体备课之余开展一次读书会,每月进行一次读书心得交流活动,每学期做一本读书笔记。充分利用网络,进行网上阅读,了解、把握教育 教学的信息和动态。
三、阅读安排:
1、韩立福:《有效教学法》
四、读书步骤安排:
(一)根据自身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读书计划,结合学校推荐的书目及有利于提高自己各方面能力和水平的书籍有重点地加以阅读,并做好学习 记录,撰写读书笔记。
(二)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的设备和书籍。在自己的办公桌等地方张贴促进自己勤奋读书的名言警句,营造具有浓郁读书氛围的学习环境。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推进“营造书香校园、培养人文精神”教师读书计划,扩大阅读者的范围及读书的影响,以形成共同读书的良好氛围。
树立“以书为友”的思想,将朴素的“读书是一种需要”上升为“读书是一种责任”、“读书是一种乐趣”、“读书是一种有益的生活方式”,努力形成学习与工作的恰当结合,努力提高与时倶进的学习能力与创新能力,努力提高个人教育素质。通过学习教育经典理论,使自己业务精良,胜任新课程教学,成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充满生机火力的小学教师。通过读书活动让自己能学会享受阅读、享受教育、享受人生,提高生命质量。通过读书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教师职业观,建立新型师生管
理,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
作为教师教育生活和个人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坚持始终如一;将阅读与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注重提高学习成效;将专业阅读和多元化阅读统一起来,注重提高综合素养。
第二篇:寺台小学教师读书计划
寺台小学教师读书计划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无限相信书籍的力量,是我的教育信仰的真谛之一。”巴丹说:“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起点,但可以改变人的终点。”营造书香校园,教师这种特殊的职业就决定了每一位教师都要成为“读书人”,成为学生读书的楷模。为了加强“书香校园”的建设,增强教师的读书意识,促进教师的快速成长,特制定教师读书计划:
一、读书活动主题:
成就自己 影响他人
二、读书活动目标:
1、通过读书活动,在教师中形成积极进取、努力学习的氛围。
2、通过读书活动,使教师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推进课程改革进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习型教师队伍。
3、以读书构建教师专业成长的平台,成为教师成长的主要途径。
三、读书口号:
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
四、读书活动安排及要求:
(一)读书时间:集中读书时间为双周周一上午早自习
(二)读书内容:
1、必读书籍:每学年从学校规定的必读书目中选择一本阅读。
2、推荐书籍:学校不定期向教师推荐优秀书籍,开展网上阅读,或由学校购买。
3、自选书籍:每人选择一本自己感兴趣的书,由个人借阅或购买。
(三)读书要求:
1、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撰写教育随笔。
2、及时做好读书笔记。学校统一发放读书笔记本,包括摘记和感悟两部分,每周不少于一次。要求字迹工整,提倡用楷书或行楷,杜绝草书。学期摘记不少于5000字。学期末读书笔记展评,评出优秀的读书笔记供大家学习参考。
3、读书心得交流。每人撰写一篇读书心得,要求字数不少于1000字。
附读书篇目:
必读篇目:给老师的100条建议
选读篇目:
1、《做最好的老师》 李镇西
2、《班主任兵法》 万玮
3、《教育中的心理效应》 刘儒德
4、《窗边的小豆豆》 黑柳彻子(这是一本由朱永新大力推荐、每一位教育官员和教师都应该读后好好反思自己工作和教学的儿童书)
5、《班主任工作漫谈》
6、《我的教育苦旅》
7、《赏识你的孩子》
8、《陶行知——名篇精选》
9、《致伽西亚的信》
10、《给老师的一百条建议》
11、《教育漫话》
12、《第三种课堂教学------培养会学习的学生》
13、《和教师的谈话》
14、《站在世纪门槛的呐喊------新教育新理念新思考》
15、《苏霍姆林斯基选集(五本) 》
16、《教育的问题与挑战》
17、《转化后进生的理论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