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科20xx年3—6月毕业生派遣工作计划
一、毕业生登记表发放、填写。按照上报生源人数领取
时间:4月份。填写要求:无涂改,学院盖章,放入档案。
二、优秀毕业生证书、材料。(2寸照片一张)
发放时间:4月下旬。材料:放入毕业生档案。证书由学院统一填写
三、特困家庭毕业生服务卡,补贴。(账号)
四、2013届毕业生就业率周报统计表
4月10、17、24日;5月8、15、22、29日;6月5日
五、就业方案编制、上报要求,派遣时间:6月初
要求如下:
1.按升学派遣的毕业生,需按要求填写升学派遣申请表,将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的将其附于表后,于 6月5日前交至学院。按升学派遣的毕业生无报到证。
具体操作方式:各单位于6 月5日前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选定该同学,点击“修改就业信息”,将该毕业生去向改为“升学”,并按照要求填写“升学单位”、“档案转寄地址”、“单位所在地”等信息。
已与用人单位签约并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 6月5日仍未在网上解约的,将按工作派遣。
2.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但其就业协议书未经院部网上审核存档,则无法进入就业方案库。在省内就业且已在网上签约的(含毕业生使用网上“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其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各院部于6月5日前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学校签约解约管理”专区点击“省内就业协议书审核”、“省内(由毕业生本人录入)就业协议书审核”栏目,完成
省内就业毕业生存档工作。协议书学院留存。
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到省外就业的,由其本人录入就业信息,院部负责审核(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该省接收要求),符合该省接收要求的,各院部于6月5日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学校签约解约管理”专区点击“省外就业协议书审核”,完成省外就业毕业生存档工作;不符合该省接收要求的,即毕业生与外省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不办理户口迁移的,通过“灵活就业信息录入”栏目录入协议书信息,“申请类型”选择“非派遣省外签约”。 协议书学院留存。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需将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首、尾页交至本院部,各院部于6月5日前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学校签约解约管理”专区点击“劳动合同信息管理”栏目录入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并将劳动合同按学号顺序交至就业指导处就业信息科。
4.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交至各院部;联合创业的毕业生,需开具合伙经营证明(院部党总支签章),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交至院部,各单位审核后,于6月5日前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学校签约解约管理”专区点击“自主创业信息管理”栏目,录入自主创业毕业生的就业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交至就业指导处就业信息科,其报到证,档案派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5.对于因种种原因不能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各院部要督促毕业生尽快签订灵活就业证明,各院部于6月5日前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学校签约解约管理”专区点击“灵活就业信息管理”录入灵活就业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并将灵活就业证明材料按学号顺序上交就业指导处就业信息科。其报到证,档案派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6.对于出国留学的毕业生,需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并由院部开具出国学习名单(院部党总支签章);对于出国工作的毕业生,由院部开具出国工作名单(院部党总支签章)。申请出国的毕业生,其报到证将签发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中“修改就业信息”功能修改“毕业去向”字段,录入毕业生的相关就业信息。
7.报名参加20xx年高校毕业生预征入伍的毕业生,凭学校武装部)出具的入伍通知书,由就业指导处使用“信息网”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修改相应字段。其报到证,档案派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特别注意事项:
1、省外协议书的申请,学院审核盖章必须严格把关,目前毕业生进入解约的高峰期。省外就业的,需要二次领取协议书的,与原单位解约后可再领取。
2、派遣后的遗留问题处理:毕业去向录入“升学”想改为派遣的,以下材料交到就业指导处:录取通知书,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9月1日以后需要录取学校出具“取消学籍证明”。二次派遣、改派的手续请按照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落实新单位省内的到当地市人社局办理(时间咨询当地部门)。新单位是省级的,或出省就业的,到省人社厅就业处办理。(时间7月15日以后)
第二篇:20xx年6月工作计划
20xx年月度工作计划
上报人: 2013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