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伙 协 议
合伙人1:姓名 ,性别____,身份证号: 。
合伙人2:姓名 ,性别____,身份证号: 。
合伙人3:姓名 ,性别____,身份证号: 。(排名不分前后)
第一条 合伙宗旨: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本茶艺馆视为广大茶友“传播茶叶知识、弘扬茶艺文化”为己任,集茶叶销售、品茗体验、茶艺表演于一体。立足本地市场,兼顾游客生意。力争3-5年内新增1-2家连锁店。本店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年,自 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伙期满,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伙合同。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各合伙人以现金方式等额出资,各合伙人向“茗之聚”茶艺馆注资 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____年____月___日以前交齐。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年分配。每年__月__日前由各合伙人共同对上年度合伙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结算,如有盈利:①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②按税后利润的5%提取公益金;③提取剩余盈余,3个合伙人平均分配。如未盈利则不分配。如亏损影响合伙企业继续经营的,由各合伙人按照持股比例增加投资。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入股份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②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③不得在合伙事务不利时退伙;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合伙份额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合伙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第三人视为入伙。
第七条 合伙事务执行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委托期限为_____年,自 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权限是:①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②对外开展业务,签订相关业务合同;③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④全权负责合伙事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并制定相关政策制度。享有员工的聘用解雇权,制定基本薪酬及奖金制度;⑤管理合伙组织的财务及帐目;⑥出售合伙组织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等;⑦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办理对外结算事宜;⑧法律规定的合伙人其他权利。⑨注:本协议签订前已经产生的“应付未付及购进项目”自然认定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项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店安装空调,并同意调整货品价格,原则上会员价为8折,团购价为7折,内部人员自我消费为5折。导游的佣金为20%。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对合伙事务执行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享有监督权;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本合伙协议约定以外的合伙重大事项(比如修改合伙协议;处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接受其他人的入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担保;增加合伙企业的出资;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等)。
。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除非有本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授权;其他合伙人未经授权的业务活动而所得的获益收归合伙共有,因此造成损失须向合伙企业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本合伙企业同类的竞争业务。
3.合伙事务执行人及其他合伙人都应在本协议第七条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如因超范围行使权力造成损失,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
定除名。
第九条 财务管理:
1. 合伙期限内,合伙财物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无权单方面占有或处置共有财物。
2.聘请非合伙人担任本合伙事务的会计。开业初期的半年内暂由合伙人 兼
任会计人员。实行会计、出纳、稽核分开制度。
3.建立合伙人唯一共有帐户,所有合伙经营的收入支出都必须从此账户产生,帐号(卡号): 。合伙人 持卡,合伙人 掌控密码。各合伙人应确保各自管理掌握的账户资料及信息的安全,如因此造成损失须向合伙企业全额赔偿,
4.日常经营管理费用性支出:
①有关工商、税务(含溪布街营销中心)等管理部门的支出,经合伙事务执行人确认即可支出。
②其他支出:单项支出不高于500元部分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审批决定。500元至1000元的支出由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商议处理,并提前告知合伙事务执行人后即可执行。1000元以上的支出需经所有合伙人协商同意批准后方可执行。
5.每月经营性进货额应控制在上月营业总额的 %以内,具体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决定,其他合伙人应该积极配合。追加经营品种和项目另行决定。
6.店内留存日常备用金1000元,多余存款应该及时缴纳存款。财务收支要做到当天入账,日清月结,做到经营帐目和实际情况相符,经营帐目和银行存款帐目相符。其中商品台帐和现金日记账要每个星期结转一次。
7.合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转移、挪用共有账户上的资金,否则将以3倍金额处罚,所罚金额纳入合伙企业的收益。
8.具体的财务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见证人)____________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三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其他: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订立需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确认。本协议一式____份,合伙人、见证人各执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第二篇:合伙合同2
合伙合同
合伙人: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 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投资款项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
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或者以房屋总售价,按当事人投资款项的比例分配。
6.5 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 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共同缴纳。
6.7 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协议当事人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协议当事人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协议当事人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协议当事人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购买:
1. 地块位置:
3. 土地用途:商品房开发
4. 土地面积:0.7亩
5. 容积率: 3.2
7.3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购买 的楼面地价的购买为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第十章、 房屋销售:
10.1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
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10.3 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用。
10.4 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10.5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10.6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14.3 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共3页,当前第2页123
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 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
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 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 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 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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