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人社发[2011] 5 号
中 共 长 沙 市 委 组 织 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全市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
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工作计划>的通知》(长办发[2009]39号)、《关于印发<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办发
[2009]52号) 、《印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引进青年人才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长办发[2010]4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20xx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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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本通知的适用对象是自20xx年6月以来,我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区、县(市)、园区、科研院所和企业按照我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储备且在岗的“211工程”、“985工程”院校20xx年、20xx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优秀青年人才”)。
二、基本原则
1、单位主体。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群众公认为参考;
2、科学评价。以履职情况为依据,以实绩考核为重点;
3、综合考核。以全员考核为平台,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三、办法程序
1、年度考核要针对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一年来德、能、勤、绩等各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参加所在单位全员绩效考核,主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依据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各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工作方案、办法组织实施,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相应的年度考核等次。
2、工作满一年的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工作未满一年的为“不定等次”。
20xx年度引进青年人才考核工作中,20xx年12月31日前到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可定等次,20xx年1月1日以后到岗的为到岗不满一年,此次考核不定等次,下年2
度可定等次。
3、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等次评优应符合所在单位全员绩效考核评优的条件,同时实行分档控制,具体评优指标为:引进人数1人-6人(含6人)的,评优人数最多1人(可以不评);引进人数7人-12人(含12人),优秀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可以不评);引进人数12人以上,优秀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可以不评)。各区、县(市)评优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引进人才总数的20%。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本单位在编人员“优秀”指标。
4、年度考核开始前,各用人单位应及时组织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填写《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共一式一份);年度考核完成后,单位填报《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汇总表》(见附件2,共一式四份)、《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花名册》(见附件3,共一式四份)。
5、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要求为:
⑴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本单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汇总表》、《年度考核花名册》(纸质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上报,同时报送优秀青年人才个人《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其中,市直机关单位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处审核,市直事业单位报送市人社局综合规划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两份 3
《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汇总表》、《年度考核花名册》及优秀青年人才个人《年度考核表》交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用人单位留存一份备查。
⑵已引进储备了优秀青年人才的科研院所(不含市属事业单位)、企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本单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汇总表》、《年度考核花名册》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并留存两份,同时报送优秀青年人才个人《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
⑶各区、县(市)按照职责分工审核后,由区、县(市)委组织部门统一汇总,于20xx年2月28日前将本地区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汇总表》、《年度考核花名册》各一份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处备案。
⑷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以下的,以及为“不定等次”的均须在《年度考核花名册》“备注”栏内做简要说明。
6、审核手续由用人单位集中申报,提供书面材料并盖章确认;市直事业单位上报表格须经主管单位盖章同意后方可报送市人社局。相关表格由用人单位按统一格式电子文档,自行在长沙人才网或电子表格下载邮箱中下载。报批时,用人单位除提供书面材料外还需提供电子文档。
四、结果运用
1、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结果运用按照长发[2009]18号、长办发[2009]39号、长办发[2009]52号、长办发[2010]4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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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单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的年度考核奖金按本单位同考核等次人员标准确定。其中,纳入市绩效考核范围的市直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的年度考核奖金,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将相关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情况汇总后,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统一标准预算、造册、汇总后报送市财政,由市财政核拨相应经费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发放到引进人才个人。
未纳入市绩效考核范围的市直单位,其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的年度考核奖金与本单位同考核等次人员一致,具体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实际自行确定,但需将考核奖金发放情况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科研院所(不含市属事业单位)、企业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奖金按本单位同考核等次人员标准确定。
五、其他事项
1、全市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工作在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
2、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制定考核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考核,确保科学评价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
各区、县(市)和园区要明确相应的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并参照本通知意见,制定适合本地区、本单位的 5
具体实施办法。
科研院所(不含市属事业单位)、企业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工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本通知意见具体组织实施。
3、本通知中各用人单位及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将取消所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待遇,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市政府一办市委组织部502室,联系人:周祎, 联系电话:88667259
市人社局综合规划处,市政府一办市人社局720室, 联系人:谭湘芳,联系电话:88666045。
市人才服务中心,芙蓉中路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0楼,联系人:何战杰,联系电话:85596759。
电子表格下载网站:长沙人才网.cn
电子表格下载邮箱:csrsyc@163.com 密码:88666045 电子表格报送邮箱:cswmrcyj@163.com
附件:
1、《长沙市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表》
2、《长沙市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汇总表》
3、《长沙市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年度考核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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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引进人才 考核工作 通知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xx年1月1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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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青岛
市教
育局
关于
做好
2010
年度
教师
职务
评审
工作
的通
知
各区、市教体局,市直有关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评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办发[2010]141号),现就20xx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对象须是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指少年宫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20xx年9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今年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1号)、《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意见的通知》(鲁教职改字[1987]9号)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4.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19xx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
5.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办理。区(市)属以下中专、中小学、幼儿园申报人员须由区(市)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共同审查、呈报;市直单位所属中专、中小学、幼儿园申报人员由市直主管部门审查、呈报或委托区(市)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审查、呈报;局属单位申报人员由各单位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推荐后,按市教育局下达的限额呈报。
三、有关问题
1.关于改系列评审问题。改系列申报其他相近系列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从事相近专业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符合申报要求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证书(原资格已有要求并参加考试的,须提供已取得的证书)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关于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问题。小学(幼儿园)教师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从严掌握。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实行条件和岗位数额双控制。经正式批准设置中学高级教师岗位的小学、幼儿园,在
空岗内可推荐部分优秀的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
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⑴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得过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称号之一;⑵任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5年以上;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关于说课评估问题。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专讲师、小学高级教师和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都需进行说课评估,说课评估的成绩作为评审依据之一,当年有效。说课评估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定于11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关于论文问题。高、中级评委办事机构只受理申报人员提交的在重要的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受理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论文获奖证书。
5.关于到农村支教问题。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支教经历的中小学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教师职务。
6.关于职业学校专业课师资专业技能问题。职业学校要充分重视对专业课教师的专业技能考察,将专业课教师的专业技能作为教师考核、教师职务评审的重要内容。具备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能突出的专业课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教师职务。
7.关于教育教学业绩问题。各单位要将教育教学业绩作为教师职务评审的重要内容,优先推荐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晋升教师职务。获得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荣誉称号、开过公开课、获得过校级考核优秀、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以及从事班主任工作时间长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教师职务。
8. 关于课堂教学展示课。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今年起,凡申报教师职务人员均应参加由所在单位推荐委员会组织的课堂教学展示,展示评价结果作为单位择优推荐的重要依据之
一。申报人员讲授课堂教学展示课的章节内容应按教学计划进行,尽量避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报送材料说明
1. 各区(市)教体局、市直单位需使用《青
岛市教师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到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中下载)上报晋升教师职务人员信息,局属单位通过《青岛教育人事网上办公系统》(以下简称《办公系统》)申报。
2. 各单位通过《管理系统》或《办公系统》录入推荐评委信息,每区(市)每学科推荐不少于5人,市直单位、局属单位每学科推荐1-2人。
3. 各单位呈报评审材料时,须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青岛市申报教师职务人员情况登记表》(通过《管理系统》或《办公系统》分系列、分学科打印)和系统生成的上报数据文件;
(2)《申报 系列 级职务未通过推荐人员名单》原件及Excel电子版,由各基层单位填报本单位专家委员会否决的人员信息,逐级汇总、上报;
(3)《20xx年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统计表》,由申报单位(以市人事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呈报单位为准)填写,经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收齐上报。
(4)各区(市)还需报送《上报评审材料分
学科统计表》(通过《管理系统》打印)和《教师职务评审推荐结果公示报告》。
以上表样到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
4. 申报材料的其他具体要求按《20xx年报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和《20xx年报送高校副教授、中专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到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规定办理。
5. 报送材料地点:青岛教育人事服务大厅(贵州路38号4楼)。联系电话:82682664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职责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切实加强对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领导,按全市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评审推荐办法,深入探讨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审机制,对于以往评审范围和评审办法中明显不符合实际,消极作用明显的要及时调整。要进一步强调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对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的评价比重,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工作中,努力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
在社会、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机制,为广大教师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服好务。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评审推荐的政策、程序和纪律,严格审查核实申报材料,严格控制申报人员范围,严禁不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人员申报教师职务。要进一步加大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透明度,重视民主监督,确保评审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平。要严格执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9号),对弄虚作假,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经历、任职年限等情况的,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五年内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有关组织和个人擅自扩大评聘范围,把关不严,甚至为申报人员提供假证明材料的,对负有责任的组织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附件:20xx年青岛市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二○一○年九月
二十一日
附件:
20xx年青岛市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日程
安排
1.9月27日,局属单位登陆《青岛教育人事网上办公系统》查询市教育局下达的职称申报限额。
2.9月27-28日,局属单位到教育人事服务大厅(贵州路38号,教师之家前楼4楼)领取职称评审有关材料。
3.10月9日,局属单位报送工程、图书、档案等系列申报材料
4. 10月21日,各单位报送高校副教授、中专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申报材料。
4.10月25日前,局属单位通过《青岛教育人事网上办公系统》填报晋升教师职务人员信息,进行
网上审核。
5.10月27日-11月11日,各单位报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校讲师、中专讲师、实验师申报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7日-29日上午,局属单位;
11月1日上午,四方区教体局;
11月1日下午,市北区教体局;
11月2日上午,李沧区教体局;
11月2日下午,市南区教体局;
11月3日上午,黄岛区教体局;
11月3日下午,崂山区教体局;
11月4日,城阳区教体局;
11月5日,即墨市教体局;
11月8日,胶州市教体局;
11月9日,胶南市教体局;
11月10日,莱西市教体局;
11月11日,平度市教体局;
其它未列出单位,可在11月1日-5日期间上报评审材料。
6.20xx年12月,召开高、中级教师职务评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