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我单位已经 (□登记备案、□批准设立),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已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具有缴纳进出口税费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特向贵关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报关注册登记。我单位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予批准:
□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提交);
□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厅)批复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6.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包括国税和地税);
□7.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8. 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
□9. 报关专用章印鉴;
□10. 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1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1
□12. 其他与报关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包括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企业照片(大门、办公室、车间、仓库各1张,打印或贴在A4纸上,并盖公章)。
(请在已提交材料的选项左边“□”处打“√”,提交复印件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本单位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总 经 理: 副经理:
3.法定地址:
4.邮政编码:
5.联系电话:(1) (2) (3)
6.联系人: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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