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实施方案
县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精神,深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和我省《实施意见》,把《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切实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区域、校际差别,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到20xx年我县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县教育体育局决定从20xx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结对帮扶”活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创新,坚持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进城区优质教育向农村及山区辐射,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逐步实现教育公平。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优势和辐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村薄弱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促进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和校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提高,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实施范围
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由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双方签署长期合作协议的形式实施“一对一”、“一对多”的结对帮扶活动。支援学校应为城区或在当地县域内具有办学优势的义务教育学校;受援学校应为乡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或山区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原则上,各城区和平川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均须与一所或多所农村薄弱学校或山区学校“结对”,形成帮扶关系,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实施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的主要内容是:扩大义务教育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发挥支援学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对受援学校从教育理念、学校管理、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指导与帮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一)学校管理帮扶。帮助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找准发展定位,理清办学思路,帮助制定 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从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指导;可互派管理人员到对方学校挂职交流学习,使受援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二)教育教学帮扶。指导受援校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定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如制定教学计划、集体备课、随班听课、上示范课、评课、教学报告会、专题讲座和课题研究等;开展课题研究,引导受援校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水平,帮助和指导受援校开好信息技术课,用好教育资源,开展教研活动交流,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帮助受援校加强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建设,对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进行指导;可选派教师支教,传播先进教学经验和新教学理念,同时接受农村及山区学校教师前来学习与培训。
(三)教师专业发展帮扶。帮助受援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整合学科教学能力培训;帮助受援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帮助受援校教师提高专业水平,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到受援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指导及支教交流活动,提高农村及山区学校教师专业素养。
(四)校园文化建设帮扶。帮助受援校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指导受援校开展团队活动和课外活动,促进双方学校相互交流、
第二篇:开展学校结对帮扶计划
开展学校结对帮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活动
为充分利用和发挥优质学校的人才优势、管理优势、资源优势、信息优势,扶持薄弱学校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等法律、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基础教育现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校结对帮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通过开展学校“结对帮扶”活动,力促学校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办学质量以及设备设施配套上有明显改变,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为构建和谐湘桥做贡献。
二、重要意义
1、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是法律规定的政府责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做了明确、全面的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由此可见,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的责任,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我们责无旁贷。
2、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是教育公平、社会公正的基础。社会公平是现代社会的本质要求,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基础。教育公平既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还是社会公平的实现途径。开展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对口帮扶工作目的就在于通过采取得力的帮扶措施,形成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互动发展机制,构成办学共同体,拓展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缩小学校之间的发展差距,加速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最终实现教育公平、社会公正。
3、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是我校教育长足发展的现实需要。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经济、地域等因素的制约,我校学校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学校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资源、信息交流等方面相对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制约我校教育向又快又好发展。开展学校结对帮扶,能充分挖掘我区教育内部潜力,合理配置区内教育办学资源,创设优势互补、相互学习、良性竞争的教育生态,实现学校理念共享、资源共享、方法共享、成果共享,实现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三、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利用5年时间,力争到20xx年,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教师队伍、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上的均衡发展。
四、工作措施
1、成立教育局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
2、根据全校中小学校实际,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先确定第一阶段“结对帮扶”对象,今后再根据全区教育发展情况全面铺开。
3、认真制订结对帮扶实施方案。每学年初,“结对帮扶”学校由帮扶学校牵头,根据受帮扶学校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确定本学年度的活动内容及活动重点,制订出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结对帮扶”活动方案(应附活动安排表),报开发区教育局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帮扶内容包括:
⑴优质学校要积极筹措资金,在教学设备、场地设施、办公装备、图书充实、教辅资料等对薄弱学校进行帮扶,使结对学校在硬件建设方面有新的改善。
⑵优质学校每学期分别派出具有学校管理、年级管理、班级管理经验的人员到结对学校指导学校管理工作(每学年累计不少于10次),使结对学校的教育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⑶“结对学校”每学年到对方学校开展集体活动二次以上。集体活动形式主要以听课、上示范课、举办讲座、参加教研组活动为主。
⑷帮助薄弱学校开展课改工作,共同提高课改质量。每学期为受帮扶学校组织一次综合性的“教学展示日”活动和一次送教活动,传递先进的教学理念,为受帮方教师提供学习平台;受帮扶学校老师应在帮扶学校上二节以上的公开课。结对双方学校要
安排相应学科优秀中青年教师(每个学科不少于1人)结对并开展教学方法、经验、信息等的交流,共同提高。
⑸组织优秀学生与受帮扶学校学生结对,在思想、学习、生活方面进行帮扶。以少先队大队为主阵地,积极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促进学生的感情交流。
⑹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成效、有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时,“结对学校”双方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书面总结报教育局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结对学校”双方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制定符合双方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强化帮扶工作实施过程的管理,力求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各自的帮扶特色。
学校将于每学年度结束时开展学校“结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给予表彰,对工作表现好、能认真完成任务且取得较好成绩的学校领导、教师,在评优、评先、职务评聘、岗位聘任和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
2009-2010学年度帮扶计划
红 镇 三 小
20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