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报考学院(所、中心):
报 考 专 业:
报 考 方 向:
指 导 教 师: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将存入录取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及相关单位认真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准确。考生自填部分可手写也可采用电脑录入,单位审批或证明部分必须手写。
二﹑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的栏目,应填写“不详”并注明原因。如无该项情况,则应写“无”。考生姓名栏所填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姓名一致。
三、“健康状况”项,请考生根据自身身体健康情况结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如实填写,复试和入学前我校将再次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录取标准者将不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四、专家推荐书、应届生证明、政审表均单独打印。
五、本表双面打印,请勿装订。
辽 宁 大 学
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专家推荐书
被推荐考生姓名:
报考学院(所、中心):
报 考 专 业:
推 荐 人 姓 名: 职称
工 作 单 位:(加盖推荐人工作单位公章)
与 考 生 关 系:
通 讯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辽 宁 大 学
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专家推荐书
被推荐考生姓名:
报考学院(所、中心):
报 考 专 业:
推 荐 人 姓 名: 职称
工 作 单 位:(加盖推荐人工作单位公章)
与 考 生 关 系:
通 讯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报考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使用)
兹证明 为我校 级硕士研究生。该生是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历教育研究生入学考试而被我校录取,录取类别为 。
该生学制 年,正常毕业时间为 年 月前,届时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其它说明:
考生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报考攻读辽宁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第二篇:20xx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网报编号: (由考生填写)
考生编号: (由招生单位填写)
考生类别: □ 应届硕士毕业生 □ 非应届硕士毕业生 □同等学力
考试方式: 公开招考
华南理工大学20xx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本人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单位: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报考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指导老师:
委托培养单位名称:
应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1.
2.
3.
考试地点:广州市 华南理工大学
填表日期: 20xx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仅为报考华南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使用。从20xx年起,取消“原单位定向”的报考方式。
2. 本表由考生本人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应力求详尽,字迹应工整、清晰。如栏内填写不下,可在表内注明后另加附件。
3. 本表所列栏目应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详”并注明原因;如无该项情况,则应写“无”。考生姓名栏所填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姓名完全一致。
4. 报考专业及应试科目名称必须按照华南理工大学20xx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刊载内容填写。
5. 所填单位通讯地址、本人通讯地址应详尽,不得简称或写“本市”、“本省”等字样,以免寄送有关通知时发生投递错误或延误。
6. 考生单位是指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报考“委托培养”方式者必须经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盖章。报考“非定向”者不须经单位盖章。如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任。
7. 如应届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为原单位定向(委托)培养,应取得原定向(委托)单位的同意,在本表“单位人事部门对考生报考意见栏”签单位负责人意见、盖人事部门公章,注明是否继续“委托培养”,并在“备注栏”做好相应的说明。
8.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本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寄交回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过期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