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学生创新学分个人申请表
班主任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证明材料附表附中北大学学生创新学分个人申请表后,没有证明的将不加分。)
第二篇:中北大学创新学分
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以及《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培养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创新学分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在实验、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是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创新学分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必修学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6个以上创新学分,方可毕业。学生所获创新学分及相关经历将在学籍档案及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中予以记载。
第三条 学院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为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圆满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1、学院的开放实验室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要向全体学生开放,为学生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及技术支持。
2、学院要定期举办各类竞赛、学术活动,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
3、积极扶持各级专业性科普、社科类社团开展各种创新活动。
第四条 学生要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业的同时,积极踊跃地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在参与活动中陶冶性情,锤炼品格,提高素质,全面发展。
第二章 学分计算细则
根据《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培养方案》学分计算方法,参见附表1。
第三章 管理与认证
第五条 学院学生科学技术协会是学院创新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院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证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院团委。
各班成立由团支部委员及班素质拓展认证小组相关的5-7人组成的创新学分认定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的学分初审与统计工作。
第六条 创新学分采取分项目累加计算的办法。每学年开学两周内,核算前一学年的创新学分。具体步骤为:
1.个人申报:由学生本人根据在一学年所参与的活动情况,如实填写《中北大学×××-
×××学年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初审:班创新学分认证小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逐项核实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填写《中北大学学生创新学分汇总表》报学院;
3.学院复核:学院对班级所报材料进行复查并公示一周;
4.学分审定:公示无异议,所确认的学生创新学分由学院团委报校团委审核,经教务处复核确认,记入该生学籍表。
第七条 学生在申报过程中伪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创新学分原则上需在前七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6学分但已修满4个以上学分的学生,可在第七或第八学期提交一篇本专业高质量的科学论文,经相关专家审阅通过后,可给与1—2个学分以修满创新学分。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从即日起试行,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附表1:创新学分考核标准一览表
附表2:中北大学××—××学年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附表3:中北大学学生创新学分汇总表
附表一:创新学分考核标准一览表
附表2:
中北大学2007——2008学年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学院 理 系化学系 专业 应用化学 班级 07070442
附表2:
中北大学2008——2009学年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学院 理 系化学系 专业 应用化学 班级 07070442
附表2:
中北大学2009——2010学年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学院 理 系化学系 专业 应用化学 班级 07070442
附表2:
中北大学——学年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学院 理 系化学系 专业 应用化学 班级 07070442
附表三:
中北大学学生创新学分汇总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