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学校音乐教室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音乐教室管理教师必须明确自己是该房间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对本室防火安全全面负责。
二、牢固树立防火安全意识,提高防火警惕性,要严格执行各项法规,认真落实上级行政部门和学校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
三、主动学习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术。做到会报警、会用灭火器、会救初起火灾,会保护自身安全,会抢救财物。
四、坚持防火安全检查制度。要经常检查室内供电线路、保险是否松动,插头、插座、电源用电设施是否插牢,防止虚接过热起火。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五、熟悉工作中所使用物品、器械的性能,操作中严格遵守防火安全规定的要求。保持所负责房间的整洁,不在机房吸烟或搞娱乐活动。
六、用后电器要及时拔掉插销,收放好设施,做到下班后拉闸断电、关闭用电设施、照明电源开关,关(锁)好门窗。因工作需要不能断电要有措施。发现和处理各种险情要及时汇报。
七、按要求加强火源、电源、气源的管理,严格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的管理。
八、室内的消防器材要布局合理,不挪用。按规定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器材设施完好有效。
九、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管理的人员学校进行批评教育乃至处罚。发生火灾,要积极参加扑救并及时报警。火灾后,要自觉保护现场,积极向领导和消防部门提供线索,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十、专任教师注意自我物品的保管,拎包不得放在专用室的明处。
十一、专用教室的抽屉中不得存放现金、存折、债券等有价证券,不得存放贵重物品过夜。
十二、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办公室内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裕安区罗集乡松岗学校
第二篇:舞蹈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音乐舞蹈室管理制度
音乐舞蹈教室系学校主要专用教室,是集教学、训练、健身为一体的多功能教室。为加强教室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
1、 按课程需要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2、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乱开音响设备。
3、严禁在音乐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音乐舞蹈教室。
4、音乐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
不得擅自挪用。
5、必须保持音乐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6、 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7、 音乐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8、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