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转正申请书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来到贵学校快一年了,试用期已满,根据贵学校的规章制度,我现申请转为贵学校正式教师。
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学校,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学校领导和其他老师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精神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幼儿教师的转变。
在岗位实习期间,我先后从打扫卫生的基础工作学起到接送孩子。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能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我深深的知道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相差较大;但是各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学校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学校的整个操作流程。
在学校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学校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学校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工作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经过这几个月努力,我现在基本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整理各种资料
(material),掌握幼儿心理活动,协助学校各项工作分析,从整体上把握每个
工作日的流程。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业务能力。
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半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学校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幼儿教师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学校一起成长。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学校创造价值,同学校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申请人:
第二篇:教师转正合同书
正式教师
合同书
甲方: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双方自愿、地位平等的原则,就聘任事宜正式达成如下条款:
一、聘任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乙方适用年龄为五十五岁以前,特殊人员需增加补充条款。
二、工作安排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并遵守园方规定的,在本园工作满两年后再考虑生育问题的条款。
第三条:全园实行严格的坐班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达到本园规定的质量标准(详见《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及考核办法》)。乙方在本园工作期间,必须根据园方工作需要,随时服从园方工作安排。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具体工作应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执行定时、定岗工作制。
第五条:临时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要求支付加班工资;但由于乙方的过失,需要加班加点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设施和设备,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用品,对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教育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予精神与物质鼓励,并提供进修、培训机会。
第七条: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九条:甲方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试用期内,甲方按试用期工资标准付给乙方劳动报酬;试用期满后,乙方工资按甲方的《工资方案》进行计算。甲方将按国家税收制度的有关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部分,上交税务部门。
五、福利待遇
第十条:乙方将享有本园规定的员工应享有的福利待遇:
1、乙方转正后,一年内工资包括保险待遇,满一年后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保险手续。
2、乙方在职期间,按甲方规定享受伙食补贴、福利待遇(凡反聘、离退休人员,不享受医疗、养老等福利)。
3、乙方在职期间,按甲方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以及节假日等休假。婚假、事假宜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
4、乙方在本园工作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而怀孕、生育者,可休产假三个月,产假期间发生活补助(基本工资的50%),超过三个月者停发此项补助。
六、劳动权利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根据办园宗旨和培养目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评估体系,对乙方的工作业绩进行检查、评估、指导和奖惩。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亲子园规定的福利待遇,遇特殊情况时,双方通过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并通过各级代表、园务会议或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
七、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严格履行聘约和岗位职责,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财产。 第十五条:乙方应为人师表,遵守职业道德,严守甲方的技术和秘密,不得外泄本园的资料、文件、教材以及各种技术手段。
第十六条:乙方应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研究活动,创造性地完成甲方指定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并接受甲方对乙方工作的检查、评估、指导和奖惩。凡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外出进修、培训后,在甲方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如乙方在半年内单方解除合同,则须赔付全部培训费用的80%;如乙方在一年内单方解除合同,则须赔付全部培训费用的60%;如乙方在二年内单方解除合同,则须赔付全部培训费用的50%。 为保证此条款有效进行,甲方在一年内每月从乙方工资中扣留10%保为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以年薪方式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保证金。
第十七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全部规章制度,对自己管理的儿童全面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伤害本园儿童。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做好家长工作,不得以任何暗示及不负责的言语与家长进行交流。
第十九条:乙方(女性)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八、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行政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不称职或严重影响亲子园声誉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未完成教学计划、影响团结、工作表现不好、家长投诉达到两次的;
5、外泄本园教学方案、资料、教材等机密的;
6、一学期内由于违反《金麦子早教中心教职工行为规范》,累计罚单超过三次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第二十六条:因甲方是从事婴幼儿教育的特殊行业,教师中途离职会对婴幼儿及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对婴幼儿造成不良的心理影响。所以,原则上合同未满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解除合同最好选择暑假或者学期末,便于甲方安排工作,减少对儿童心理的不良影响。如果乙方要求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上报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离职,未经批准,不得离职,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以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任合同:
1、聘任合同期未满,且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
2、因工致残的;
3、女职工处于规定范围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九条:如双方无异议,可以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签手续;若一方不再续签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均不再续签时,原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第二十四条)被终止合同的,甲方不作经济补偿。因单纯性减员甲方提出解除乙方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对甲方做出经济赔偿及处罚。
1、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付给甲方工作损失补偿金,金额为500至1000元不等,具体金额根据岗位来定。
2、乙方在提出辞职一个月内,未经甲方同意对工作不负责,造成影响者,乙方要赔偿甲方的损失(数额为乙方当月的实得工资)。
3、乙方在工作中对本园孩子有体罚、侮辱、打骂等行为者,视具体情况,处以1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4、乙方以任何形式影响本园声誉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0元罚款。
5、乙方以任何方式外泄本园机密、重要文件、资料和教材以及本园技术手段的,要赔偿损失,并处以1000—10000元罚款。
6、合同期满前三十天,乙方在未接到甲方解聘通知书的情况下,应主动与甲方联系续签合同事宜;如乙方不再续签,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盖章):
代表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