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证明
(招标人):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本承诺书声明:我公司拟派出担任长汀县新民小区廉租住房3—7号楼埋设排污排水管井阻塞渗漏维修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郑艳兰,闽235111251420 (姓名,证书编号)系本公司正式职工,保证在长汀县新民小区廉租住房3—7号楼埋设排污排水管井阻塞渗漏维修工程(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如有违约,我公司愿接受招标人的任何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单位: 福建汀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201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