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辆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状况:甲方将其拥有的6部自卸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在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交付行驶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车牌、随车工具等。车辆具体规格如下: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甲方在证件办理齐全后十个工作日,将所租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肆年陆个月。陆部车辆租金每月计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每月初前三个工作日支付当月的租赁费用。陆部车辆押金共计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乙方需在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打入甲方账户,待检验合格的车辆交还甲方,且无其它合同争议,押金退还给乙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车牌等各种行车手续完整。
2、甲方为租赁车辆办理租赁期间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每部车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按100万元投保)、交通强制险、承运人责任险等险种,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保险公司。
3、甲方如需运输铁矿、焦炭、煤炭、石灰石等货物,须提前6小时向乙方发出申请,以便乙方及时安排人员车辆。所产生费用在租金中抵消。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在租赁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损坏时,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的其他风险,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由乙方负责处理,保险赔偿款在保险公司支付给甲方后十个工作日内打入乙方帐户。在车辆发生全损或被盗时,则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款由受益人所得。
3、租赁期间,车辆使用过程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
5、甲方如需运输铁矿、焦炭、煤炭、石灰石等货物,乙方须优先安排运输车辆予以满足。
6、乙方要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在本协议约定解除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正常使用的技术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车型与租赁合同的车型完全一致。乙方交付车辆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予以接收。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车辆用于渣土和镍矿运输。
8、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车辆的毁损或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解除: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和定期保养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租赁费用,如超过30日未支付租赁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在押金中扣除等额租金。
3、乙方每年需及时缴纳保险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5、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六、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押金交付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
法人代表(受委托人):
乙方:
法人代表(受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渣土运输车辆租赁协议书
渣土运输车辆租赁协议书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渣土运输车辆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与地点
广德县金峰万象广场二期土方工程。
二、渣土运输车辆的要求:
每台车平车厢必需达到18方,第三者责任险必须买足50万元,证照齐全。
经甲乙双方商定每台车按90元起步,每公里加10元。
三、付款方式:
壹千车结款七百车乙方以打收条的形式为收款方式,乙方不承担税后。
四、租赁时间:
1、渣土运输车辆的燃油费由甲方负责。
2、渣土运输车辆的维修费、司机工资、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3、乙方要确保安全施工,要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杜绝一切交通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一切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如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给予每次双倍的罚款。
5、乙方的运输车辆的规格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场,如违反甲方
有权将不合格的车辆退还乙方,并承担甲方在此期间的工期损失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6、租赁期内,甲方对所租车辆有使用权,甲方有权将所租车辆以一个施工工地调往另一个施工工地(必须在本标段内)。
7、乙方必须保证所签订车辆到场后进行运输作业,否则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按预支的 元返还补偿甲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合同履行
甲方在保证按合同支付乙方车辆运输费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履行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尾款之日合同终止。
七、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合同将自动解除,甲方将结清乙方之前的所有费用。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承租方(盖章或签字):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出租方(盖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