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本委托创作合同
委托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创作方: ,笔名: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鉴于:
1. 甲方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 市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准备创作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进行影视剧制作。
2. 乙方具有一定经验和创作能力,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接受甲方委托创作约定影视剧本。
3.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就约定剧本的概要情况进行必要交流,乙方已了解和掌握了甲方的委托创作图和基本要求。
4. 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剧本委托创作合同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订立条款如下:
1. 委托创作标的:
1.1 创作基础: 。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 的原著作品《 》改编剧本。
1.2 创作目标:
1.2.1 剧本剧名:《 》(暂定名)(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2.2 剧本长度:字数不少于 字/每集,共计 集。
1.2.3 剧本剧情:本剧剧本剧情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及甲方随时提出的意见。
1.2.4 创作形式:剧本及故事梗概、分集提纲、人物小传、创作思路等。
1.3 创作要求:
1.3.1 乙方应独立创作本剧剧本,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名誉权。
1.3.2 如乙方需要其他辅助人员协助其创作,须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且保证协助人员不参与实质创作工作,不对本剧剧本享有任何权利主张。
1.3.3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度、期限完成相应创作工作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
2. 创作安排:
2.1 创作要求:
2.1.1 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创意、思路和所确认乙方所提供的创作大纲、概要,直接撰写剧本(包括分集梗概和分场本),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与指示完成剧本编写并提供给甲方。
2.1.2 甲方有权就剧本的风格、基调、基本剧情和最终目标等向乙方提出要求。
2.1.3 在乙方前述分期交付的提纲、剧本过程中,若发现乙方创作的作品不符合甲方的创作要求,或者经要求乙方限期修改后仍不能通过甲方认可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双方结清与已完成工作成果相对应的报酬。
2.2 创作条件:
2.2.1 在剧本创作期间,乙方自行准备和提供创作条件及承担相关费用,如需甲方协助须与甲方协商。
2.2.2 乙方保证:其在创作活动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创作活动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甲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2.3 署名与评奖:
2.3.1 甲方根据乙方创作本剧剧本的工作成果依法对乙方在电视剧中予以署名。
2.3.2 如甲方自己或委托他人对乙方创作的剧本再次进行修改、调整、补充、增减等,则甲方可将其他方同时作为编剧在影视作品中署名。
2.3.3 剧本拍摄后如获编剧专项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转交奖金。但乙方参加或出席前述颁奖活动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2.4 创作进度:
2.4.1 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日历天内,进行本剧剧本创作前的酝酿、准备工作。
2.4.2 在准备工作结束后 个日历天内,提出本剧剧本的创作思路,并由甲乙双方讨论、研究后,最终由甲方确定。
2.4.3 在本剧剧本创作思路确定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剧剧本背景资料的收集、分析。
2.4.4 在本剧剧本的背景资料收集和分析完成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创作概要、故事梗概、分集提纲。
2.4.5 经甲方确认创作概要、故事梗概、分集提纲后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全部剧本初稿。
2.4.6 在乙方分别提交创作计划、故事梗概、分集提纲或剧本后,甲方有权提出修改、返工意见,乙方应立即进行修改、返工,各项成果经甲方确认方为完成。
2.4.7 在乙方前述分期交付的提纲、剧本过程中,若发现乙方创作的作品不符合甲方的创作要求,或者经要求乙方限期修改后仍不能通过甲方认可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亦无权要求甲方对未经其认可的作品支付任何报酬、补偿。
2.5 意见分歧:
2.5.1 在创作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对创作出现意见分歧,以甲方意见为准。
2.5.2 在创作过程中,甲方如认为乙方的创作及其修改无法达到其要求或者认为乙方的创作与甲方的委托创作意图相背离,甲方有权再行委托他人与乙方共同创作或者停止乙方创作工作而重新委托他人进行创作。
2.6 其他创作要求:
2.6.1 在乙方分集或全部交稿后,如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及时修改完成;乙方如无力或者未能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内完成修改任务或修改后仍不通过甲方认可时,甲方有权增加作者参与创作和修改,有权决定编剧的署名排列,并有权就支付报酬分配问题提出意见与乙方协商。
2.6.2 在本剧进行电影、电视剧拍摄前或拍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对本剧剧本进行修改、调整或增减,以满足影视剧拍摄或制作需要,或者参与本剧影视创作团队或班底的有关剧情讨论等活动,但乙方赴剧组的交通费用、餐饮费用由剧组承担并安排住宿;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改、改编或增减并酌情减少乙方的报酬或追究违约责。
3. 版权归属:
3.1 乙方进行本剧剧本创作形成的全部文字性成果的版权完全归甲方,乙方不享有任何版权或使用权,但乙方依法享有相应署名权。
3.2 甲方享有版权的标的为:本剧剧本(含初稿、草稿、修改、最终稿等)、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概要和为完成本剧剧本的相应讨论稿、修改意见等。本合同所述本剧剧本版权均包含前述内容。
3.3 甲方有权对本剧剧本版权单独处置、经营并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再度创作和形成其他形式的作品,均无须经过乙方同意或通知乙方;前述作品的范围包括:本剧的文学剧本(含创作剧本过程形成的大概、创作思路、完整或不完整的手稿)的全部版权、根据剧本拍摄或制作的电视剧或电视或广播剧及其他音像作品的全部版权、根据本剧影视及音像作品制作的音像制品和各种数字产品、根据本剧剧本创作或改编的小说或电视小说及其他衍生品全部版权。
4. 创作报酬:
4.1委托乙方创作剧本的报酬共计为 元整,前述报酬已经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全部义务的全部费用和酬金,除此之外,甲方再无其他款项支付义务(所有报酬均为税后)。
4.2 甲乙双方同意报酬的支付进度为:
4.2.1 在本合同签署后并且甲方收到乙方编写的全剧故事大纲经甲方书面确认符合创作要求后 日内支付报酬的 %。
4.2.2 在本剧剧本初稿完成一半且提交甲方后 日内,支付报酬的 %。
4.2.3 在本剧剧本初稿全部完成且提交甲方后 日内,支付报酬的 %。
4.2.4 在本剧剧本最终稿经甲方确认后 日内,支付报酬的 %。
4.3 乙方收到上述各笔款项时,须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收据。
5. 其他事项:
5.1 保密:
5.1.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剧本以任何形式公开、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参加评奖活动。
5.1.2 乙方在本剧剧本改编创作过程中和在本剧剧本拍摄电视剧或电视剧前,本剧的任何信息均处于保密状况,本剧剧情的泄露会造成甲方不可挽回的损失,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均应保密,不向他人披露、泄露本剧剧本的任何内容,否则即为违约且承担违约责任。
5.2 违约责任:
5.2.1 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迟延履行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除应当向守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外,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延迟履行义务,应按日支付约定_______元违约金。
5.2.2 乙方应保证其创作的内容系本人独立创作,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违反著作权法及我国相关法令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法律上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3 争议解决:
5.3.2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5.3.2 如协商不成,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 向 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4 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
(2)乙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
5.5 合同生效与文本:
5.5.1 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5.5.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姓名)
签字:
第二篇:中国电影文学学会推荐剧本委托创作合同
1中国电影文学学会推荐剧本委托创作合同
2中国电影文学学会推荐剧本转让合同
3中国电影文学学会推荐剧本许可使用合同
电影文学学会影视剧本合同书范本(三份)2009-04-05 07:47影视文学剧本委托创作合同
委托人(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 电影/电视剧 剧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 剧本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如下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类型:
3、剧本的每集长度及集数(电视剧剧本)/ 长度(电影剧本)
4、剧本设计:(基本创意阐述、简单大纲,见附件)
5、 [可选项,如果是改编剧本 ] 剧本依据《 》(原作品)进行改编,原作品作者授权书由甲方提供(见附件)。
第二章 剧本著作权
第二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原则:
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条等相关条款,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相关付酬条款基础上,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范围内,该剧本著作权可以约定由甲方 (委托方)享有,
亦可约定由乙方(受托方)享有。享有方自剧本交付之日起,在 5/10/20??50年之内 对该剧本拥有相应著作权利。
(如下第三条、第四条是选择条款)
第三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甲方 【乙方(创作者)仅是劳务付出,非权利人】
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 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乙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保留
双方约定,在不影响甲方合法行使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权利的前提下,乙方(创作者)拥有以下权利,即乙方保留以下权利:
署名权,乙方(创作者)有权在该剧本上署名,署名方式为 编剧/剧本策划/ 改编(剧本改编者)/第几编剧?? ,乙方有权排除未经其许可的、任何未参与创作的其他人在剧本上署名。甲方对该剧不享有署名权。/或:甲方享有署名权,其署名顺序为第二??;
如甲方中途安排他人续写、修改和改编时, 续写/修改/改编人 有权以 编剧/改编者 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获得酬劳权,依本合同第四章之约定获得相应足额稿酬.
第四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乙方 【乙方(创作者)是权利人,委托方获得许可,仅有使用权】
1、甲方对本合同约定剧本著作权获得的授权范围: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
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 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甲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行使和乙方的权利限制:
双方约定,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付酬条款基础上,乙方就自己创作的剧本(独创的部分),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授权范围内,授权甲方行使著作权。
为保证剧本的质量,甲方可以安排他人对该剧本续写、修改和改编,并给予 续写/修改/改编人 以 编剧/改编者 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第三章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甲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 年内使用该剧本(拍摄及发行、广播等);
4、甲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乙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5、其他。
第六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依本合同约定创作的剧本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裁决认定,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第三方的赔付等),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的方式创作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任何第三人创作相同题材的剧本。
第七条 荣誉的共享
1、如果该剧获奖,乙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差旅费由 方承担,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按照 %比例分配给乙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等活动时,甲方应邀请乙方参
加,差旅费由 方承担。
第八条 影视作品审查报批环节的授权书与本合同的关系
基于国家影视审查许可相关法规,甲方在项目报批阶段,需要提交乙方剧本授权书,若此时
甲方尚未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报酬,则此授权书并不代表甲方真正获得本合同授予之相关
著作权,甲方不得使用剧本拍摄和发行影视剧,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拍摄,并按照本
合同第四章约定之报酬给予双倍赔偿。
第四章 报 酬
第九条 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报酬:
1、 甲方分四次支付稿酬(适用于电影);
2、 甲方分五次以上支付稿酬(适用于电视剧)
第十条 采取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2、稿酬支付方式为:
双方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10%)
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初稿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一期稿酬 元整(40%),支付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完成第二阶段修改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 元整;(30%) ,
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完成第三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整;(20%),
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第十一条 采取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 元(RMB:);
2、电视剧每集: 元;
3、稿酬支付方式为:
双方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10%);
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工作,提交全剧故事大纲和人物设计,甲方认可以后,要求支付一期稿酬 元整(10%);
乙方完成第二阶段工作,提交分集故事大纲,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 元整;
(15%);
乙方第三阶段工作分 次结算,每次提交正式对白剧本(剧情时长不少于45分钟)x 集,甲
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 %) 次共计 整(60%);
乙方完成第四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整;(5%)。
第十二条 纳税
本合同约定之乙方报酬,均为税后报酬。甲方应为乙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第五章 剧本交付与认可
第十三条 剧本交付:
1、交付剧本规格:
(注:电子版或纸介版,电子版要注明邮箱)
2、交付确认:
剧本发到指定邮箱后,甲方应回复确认函件,若一周内没有答复,则视为甲方已经收到,以乙方电子邮件发件箱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剧本认可:
1、乙方在完成各个阶段创作,将成果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分别在一周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即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之剧本;
2、双方对剧本最后定稿的认定标准,在不存在重大争议分歧时,以相互诚信协商确定;
3、可以上级审查机关的通过,如国家广电总局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审查小组的意见;
4、可以剧本参赛征文获奖的标准认定;
5、可以通过邀请 位双方认可的影视剧本专家组织论证会,以客观标准评定。
第十五条 剧本修改:
1、在本合同约定的每一个工作的阶段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合理意见,对本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通过后,方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
2、由于乙方每一阶段都是在经过双方通过的上一阶段成果基础上进行工作,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修改,须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改动过大,乙方可要求追加报酬,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交付时间:
1、双方商定的创作日程为:
第一阶段工作,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一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三阶段工作,每次提交剧本均在收到上一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四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三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六章 保密
第十七条 剧本内容保密:
双方约定,对于剧本(电子版或纸介版)均负有保密不对外泄露的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商业秘密的保密: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期间所获知的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章 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合同终止自书面通知发出后3日内生效。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包含但不仅限于本合同第二十、二十一条之情况);
3、根据合同规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二十条 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若乙方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乙方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已经支付报酬的剧本或半成品及相关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甲方有权委托其它编剧进行进一步创作。
第二十一条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乙方提交创作成果后,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给予乙方修改意见,并且未能在乙方提交创作成果两周内支付相关稿酬,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创作的剧本或半成品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3、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九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 前期费用:
有关为写作剧本要求深入生活采访的费用及前期创作必需资料的购买费用,经双方商定,由 方承担,支付费用 元。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或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六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特别约定:
1、若甲方根据乙方剧本拍摄完成之电视剧的实际集数,超出本合同约定集数。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之每集剧本单价,按照实际集数补充支付乙方超出部分稿酬,方视为支付完全部稿酬;
2、对于甲方由该剧的衍生产品,乙方将主张一定比例的分成 %;
3、影片在超出授权外地区和国家发行收入,乙方将获得 %的利润分成;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时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合同书共7页,格式由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出具。
● 特别咨询国家版权局审阅认可并推荐。
附: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布20xx年2月1日施行)
第二十五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的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的,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电影文学学会影视剧本合同书范本(三份)22009-04-05 07:48影视剧本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书
授 权 方(以下简称甲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拥有著作权之_________(剧本)授予乙方使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 剧 本
第一条 授权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类型:(电影、电视剧)
3、剧本的集数与长度:
4、剧本完成时间:
5、剧本是否已发表:
6、首次发表国:
7、著作权登记证书号码:
第二条 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1、 剧本作者:
2、 作者国籍:
3、 剧本著作权所有人为:
① 剧本作者:
② 职务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③ 经过转让后的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注:需附: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登记证书)
第三条 甲方授权地位为:
1、 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2、 委托授权人;
(注:需附委托书)
3、 转授权人。
(注:需附授权书)
第二章 权利许可
第四条 许可权利种类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以下剧本著作权
[以下范围可以选择,可以分别选择许可、或不许可 ]: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
修改权,乙方在使用该剧本时可以根据需要对剧本作必要的改动,但不得损害和影响剧本的完整性,不得歪曲和篡改该剧本的原意;( )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以 图书、报刊形式(不含电子出版物形式)/ 各种出版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 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第五条 许可方式:
1、 专有使用权许可
(注:如果专有,应明确是否排除甲方,否则视为排除含甲方在内的任何人使用。)
2、非专有使用权许可
第六条 许可使用地域范围:
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中国(含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 全球范围内
第七条 许可使用期限:
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 授权语言:
中文(国语版、粤语版)/ 英文版等
第三章 报 酬
第九条 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性支付著作权使用费;
2、分两次支付著作权使用费;
3、基本著作权使用费用+项目分成。
第十条 采取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使用费为:人民币 元;
2、支付时间为: 。
第十一条 采取本合同第九条第2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使用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2、著作权使用费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金额为: 元(占总额 %)
3、甲方修改完成后,乙方支付剩余著作权使用费用为: 额 %)
第十二条 采取本合同第九条第3种方式支付
1、基本著作权使用费用,金额 元,支付时间:
2、项目分成方式为 总收入的 %。支付时间:
第十三条 纳税
本合同约定之甲方报酬,均为税后报酬,有关税款由乙方为甲方代扣代缴。
第四章 其他权利义务 元(占总 ; 。
第十四条 署名权
1、署名方式:
2、署名位置:
甲方的署名应在影片作品中,在 之前位置,以单幅画或者二人幅画面( )署名编剧,为第 位编剧;
3、在乙方相关影视作品的海报、音像作品、音像作品封套、新闻宣传、新闻发布中,不得侵害甲方署名权;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编剧”职务中增加署名和更改署名次序。
第十五条 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权
1、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剧本,如需另请他人修改剧本,必须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甲方允许乙方在影片拍摄中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剧本进行必要修改,但涉及更动重大情节内容,调换人物关系,更改片名等,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3、凡经国家广电总局重大革命历史题材领导小组批准通过的剧本,乙方不得修改;
4、乙方须保持剧本作品的完整,不得篡改,不得断章取义,不得更改剧本的主题、时间和历史背景、人物定位、故事结局等剧本基本要素。
第十六条 荣誉权
1、使用本合同约定剧本拍摄的影视剧获奖,甲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旅差费由 方承担。获得国家政府奖励,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按规定及时奖励给甲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式或者研讨会,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乙方应邀请甲方参加。
第十七条 授权书
基于国家电影电视审查许可的相关法规,乙方在项目报批阶段,需要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甲方剧本授权书,若此时乙方尚未全额支付本合同第三章约定之报酬,则此授权书并不代表乙方获得本合同授予之相关完整著作权,乙方不得使用该剧本拍摄和发行影视剧,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拍摄,并按照本合同第三章约定之报酬给予双倍赔偿(见本合同附件1)。
第十八条 转授权
乙方仅以本合同约定行使授权,甲方 同意或者不同意 再转授权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保证与承诺
第十九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 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拥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本授权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的内容。乙方如因使用甲方授予之权利而导致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赔偿;
2. 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与乙方相同的方式使用本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在合同有效期内将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权利以与乙方相同的方式再授予任何第三方使用。
第二十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 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 年内使授权剧本拍摄出品;
4. 乙方保证在此剧音像产品上市后 日内,赠送甲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第六章 剧本交付
第二十一条 剧本交付时间:(注:建议在乙方支付一定的著作权使用费后)
第二十二条 交付剧本规格:(注:电子版或纸介版 页数、电子版要注明邮箱)
第二十三条 交付确认
1、甲方剧本交付乙方,乙方应提供签收凭证;
2、甲方剧本发到乙方指定邮箱后,应通知乙方。乙方应于一周内提交确认函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七章 保 密
第二十四条 保密原则
1、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或文件、图片及档案等相关资料,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得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 年仍然有效;
2、双方对于本合同约定之剧本(电子版或纸介版)均须保密,不得对外泄露,防止被他人剽窃盗版。
第八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五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书面通知自发出后3日内生效,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十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 前期费用
有关为写作剧本深入生活采访的费用及前期购买创作所需资料的费用等,经双方商定,由 乙方承担,支付费用 元。
第二十八条 选择导演与主演
为了确保剧本拍摄质量和市场推广,导演和主演的人选由双方协商确定。
初步达成共识,导演要求 等人,主要演员要有 、 等级别的演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止。
甲方放弃或不放弃对于导演和主演的选择权利的主张( )。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摄制、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损失、迟延等,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三十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本合同内容,如需修改或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构建,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二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由 仲裁委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特别约定:
1、若乙方根据甲方剧本拍摄完成之电视剧的实际集数,超出本合同约定集数。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之每集剧本单价,按照实际集数补充支付乙方超出部分稿酬,方为支付全部稿酬。
2、对于该剧的衍生产品,甲方主张一定比例的分成 %。
3、影片在超出授权外地区发行收入,甲方将获得 %的利润分成。
4、本片插曲的歌词,要征求甲方的意见,共同商定方能采用。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时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授 权 书
剧本著作权许可使用授权立项通知书
授权方: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电子信箱:
被授权方:法人姓名:
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广电总局《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中》第六条办理电影剧本(梗
概)备案手续,要求提供“电影剧本(梗概)版权的协议(授权)书”,鉴于双方在 年 月 日就电影剧本《 》已经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书,且乙方已经正式列为计划拍摄的项目,正在备案申报阶段,需要甲方著作权人出具授权书,依照该著作权许可合同书第十七条约定,甲方同意将拍摄使用权授权乙方,并允许乙方用予备案公示,特别通知如下:
授权剧本版权名称:
被授权人:
授权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
授权方式:
授权期限:2年
授权日期:
授权说明:
①目前被授权方支付给剧本著作权人全额稿酬之 %,倘不拥有完整使用权,合同倘在执行中,根据报批立项的要求,同意备案立项,待全部稿酬付清,将给予正式授权确认书。 ②鉴于被授权方已全部付清稿酬之 %,拥有完整拍摄使用权。此影片在最后审查报
批表,请验证著作权人署名无误,授权方则确认对于剧本版权的完整授权。
授权方:
被授权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电影文学学会影视剧本合同书范本(三份)2009-04-05 07:47影视文学剧本委托创作合同
委托人(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 电影/电视剧 剧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 剧本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如下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类型:
3、剧本的每集长度及集数(电视剧剧本)/ 长度(电影剧本)
4、剧本设计:(基本创意阐述、简单大纲,见附件)
5、 [可选项,如果是改编剧本 ] 剧本依据《 》(原作品)进行改编,原作品作者授权书由甲方提供(见附件)。
第二章 剧本著作权
第二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原则:
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条等相关条款,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相关付酬条款基础上,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范围内,该剧本著作权可以约定由甲方 (委托方)享有,
亦可约定由乙方(受托方)享有。享有方自剧本交付之日起,在 5/10/20??50年之内 对该剧本拥有相应著作权利。
(如下第三条、第四条是选择条款)
第三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甲方 【乙方(创作者)仅是劳务付出,非权利人】
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 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乙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保留
双方约定,在不影响甲方合法行使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权利的前提下,乙方(创作者)拥有以下权利,即乙方保留以下权利:
署名权,乙方(创作者)有权在该剧本上署名,署名方式为 编剧/剧本策划/ 改编(剧本改编者)/第几编剧?? ,乙方有权排除未经其许可的、任何未参与创作的其他人在剧本上署名。甲方对该剧不享有署名权。/或:甲方享有署名权,其署名顺序为第二??;
如甲方中途安排他人续写、修改和改编时, 续写/修改/改编人 有权以 编剧/改编者 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获得酬劳权,依本合同第四章之约定获得相应足额稿酬.
第四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乙方 【乙方(创作者)是权利人,委托方获得许可,仅有使用权】
1、甲方对本合同约定剧本著作权获得的授权范围: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
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 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甲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行使和乙方的权利限制:
双方约定,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付酬条款基础上,乙方就自己创作的剧本(独创的部分),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授权范围内,授权甲方行使著作权。
为保证剧本的质量,甲方可以安排他人对该剧本续写、修改和改编,并给予 续写/修改/改编人 以 编剧/改编者 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第三章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甲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 年内使用该剧本(拍摄及发行、广播等);
4、甲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乙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5、其他。
第六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依本合同约定创作的剧本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裁决认定,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第三方的赔付等),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的方式创作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任何第三人创作相同题材的剧本。
第七条 荣誉的共享
1、如果该剧获奖,乙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差旅费由 方承担,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按照 %比例分配给乙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等活动时,甲方应邀请乙方参
加,差旅费由 方承担。
第八条 影视作品审查报批环节的授权书与本合同的关系
基于国家影视审查许可相关法规,甲方在项目报批阶段,需要提交乙方剧本授权书,若此时
甲方尚未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报酬,则此授权书并不代表甲方真正获得本合同授予之相关
著作权,甲方不得使用剧本拍摄和发行影视剧,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拍摄,并按照本
合同第四章约定之报酬给予双倍赔偿。
第四章 报 酬
第九条 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报酬:
1、 甲方分四次支付稿酬(适用于电影);
2、 甲方分五次以上支付稿酬(适用于电视剧)
第十条 采取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2、稿酬支付方式为:
双方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10%)
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初稿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一期稿酬 元整(40%),支付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完成第二阶段修改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 元整;(30%) ,
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完成第三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整;(20%),
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第十一条 采取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 元(RMB:);
2、电视剧每集: 元;
3、稿酬支付方式为:
双方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10%);
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工作,提交全剧故事大纲和人物设计,甲方认可以后,要求支付一期稿酬 元整(10%);
乙方完成第二阶段工作,提交分集故事大纲,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 元整;
(15%);
乙方第三阶段工作分 次结算,每次提交正式对白剧本(剧情时长不少于45分钟)x 集,甲
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 %) 次共计 整(60%);
乙方完成第四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整;(5%)。
第十二条 纳税
本合同约定之乙方报酬,均为税后报酬。甲方应为乙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第五章 剧本交付与认可
第十三条 剧本交付:
1、交付剧本规格:
(注:电子版或纸介版,电子版要注明邮箱)
2、交付确认:
剧本发到指定邮箱后,甲方应回复确认函件,若一周内没有答复,则视为甲方已经收到,以乙方电子邮件发件箱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剧本认可:
1、乙方在完成各个阶段创作,将成果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分别在一周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即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之剧本;
2、双方对剧本最后定稿的认定标准,在不存在重大争议分歧时,以相互诚信协商确定;
3、可以上级审查机关的通过,如国家广电总局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审查小组的意见;
4、可以剧本参赛征文获奖的标准认定;
5、可以通过邀请 位双方认可的影视剧本专家组织论证会,以客观标准评定。
第十五条 剧本修改:
1、在本合同约定的每一个工作的阶段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合理意见,对本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通过后,方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
2、由于乙方每一阶段都是在经过双方通过的上一阶段成果基础上进行工作,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修改,须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改动过大,乙方可要求追加报酬,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交付时间:
1、双方商定的创作日程为:
第一阶段工作,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一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三阶段工作,每次提交剧本均在收到上一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四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三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六章 保密
第十七条 剧本内容保密:
双方约定,对于剧本(电子版或纸介版)均负有保密不对外泄露的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商业秘密的保密: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期间所获知的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章 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合同终止自书面通知发出后3日内生效。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包含但不仅限于本合同第二十、二十一条之情况);
3、根据合同规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二十条 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若乙方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乙方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已经支付报酬的剧本或半成品及相关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甲方有权委托其它编剧进行进一步创作。
第二十一条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乙方提交创作成果后,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给予乙方修改意见,并且未能在乙方提交创作成果两周内支付相关稿酬,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创作的剧本或半成品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3、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九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 前期费用:
有关为写作剧本要求深入生活采访的费用及前期创作必需资料的购买费用,经双方商定,由 方承担,支付费用 元。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或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六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特别约定:
1、若甲方根据乙方剧本拍摄完成之电视剧的实际集数,超出本合同约定集数。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之每集剧本单价,按照实际集数补充支付乙方超出部分稿酬,方视为支付完全部稿酬;
2、对于甲方由该剧的衍生产品,乙方将主张一定比例的分成 %;
3、影片在超出授权外地区和国家发行收入,乙方将获得 %的利润分成;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时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合同书共7页,格式由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出具。
● 特别咨询国家版权局审阅认可并推荐。
附: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布20xx年2月1日施行)
第二十五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的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的,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