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施工合同书
甲方: 姓名:
乙方: 姓名:
甲方将位于彭水县汉葭镇芦渡湖村一组(小地名:风神宝)的建设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甲方包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甲方负责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二、甲方将包括地梁在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给乙方,乙方的施工承包房子主体单价为每平方米 150元整(大写:壹佰伍拾元) 。
三、付款方式:
开工付2000元整(大写:两仟元整)。
一层房面打完付 (大写: 元)元整。二层房面打完再付 (大写: 元)元整
竣工后付清剩余款项(余伍千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一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再付清剩余伍千元)。
四、特别要求及说明:
1、基础开挖深度及宽度按甲方要求及地质情况现场确定。基础施工含基础槽挖掘和土方回填、夯实。
2、楼板要求层层现浇(包括楼梯、门窗、过梁)。
3、内墙全部抹灰,外墙正立面全部贴面砖,侧面抹灰。
五、工程质量等级:
达到施工规范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屋顶阴角不能超过 公分,墙体阴角不能超过 公分,砖体四大角不超过 公分,石墙墙面不超过 公分。在施工中个别部位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返工重做。所造成的材料、人工损失均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经整改后还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发包,并按乙方已完工程人工费的50%结算清理出场。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产生法律效率。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七、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见证人签字(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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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农村私人建房建筑合同
农村私人房屋修建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 市 四村四组建二层私人房屋一栋,建筑占地面积约126平方米,总面积约 252 平方米(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由乙方承包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1、工程采用主体、二次结构、普通装修装饰承包;
2、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主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瓷砖、粉刷材料、水管、下水管、铁钉、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人工、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机械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和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
2、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及隔断、梁、柱、楼梯(现浇)、楼面、天沟、阳台、露台、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粉刷及呢子、所有内外墙面粉水泥砂浆、批烫、室内所有地板砖粘贴及厕所蹲器安装、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1、整栋房屋建设包工费,按照建筑面积定价,每平方米200元(包含人工工资及施工机械工具),建筑面积按每层楼板面实际面积计算,各楼层不重叠计算;
2、建筑总面积待主体建筑完工后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的以外,承包价格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揽方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四、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甲方预付启动资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乙方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3、乙方完成第二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4、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支付至乙方工程款总额的95%;
5、剩余的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按本合同的第六条第3款支付。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原材料及时进场;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并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或未明确要求的部分,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门窗洞口、墙体平整、光滑,墙壁无空鼓,阴阳角方正;
3、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条件的,乙方应按甲方或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或重做,并承担返工、修改或重做的相关费用,乙方拒不履行返工、修改或重做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未付款项。
4、房屋主体自竣工甲方验收合格时起,乙方保质期为壹年,无质量问题的,到期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质保期内,如果房屋出现漏水,沙灰墙体开裂等施工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房屋问题反馈后,应迅速及时的进行处理,如超过5天仍未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另请人处理,工时费及材料费从质保金中扣除。
七、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应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监督;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伤亡,或因施工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伤等事故,一切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费用,但因各种原因导致甲方实际支付相关赔偿款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每道工序完成须有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乙方必须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1、主体工程工期为五个月,从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2、乙方必须在20##年1月13日(阳历)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3、乙方所需材料,应拾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他约定:
1、甲方在乙方施工进场前即在总工程款之外另行支付乙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此款项为乙方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专用款,乙方不得挪做他用;
2、乙方施工期间生活伙食、居住由乙方自理;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乙方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停工待料,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所受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承揽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返工修理或重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提请万源市玉带乡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证明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