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承 诺 函
致: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招标编号: )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程投标承诺函
二、承 诺 函
我公司郑重承诺:
若我公司在XXXXXXX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的招标中,获得中标资格,承诺如下:
1、保证该工程从灵璧县财政局下达开工令起至通过工程初验之日止,工期为X (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 X 质量等级。
2、我公司经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愿意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并受其约束。
投标人(盖章): XXXX
投标人地址: 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