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小学生日常安全知识的通知
为强化安全教育,普及小学生安全知识,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各班主任老师: 识,努力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构建和谐校园,学校少先队与政教处于3月30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联合举办“小学生日常安全知识竞赛”,现将活动通知下发给你们,请遵照通知安排好相关事宜。
比赛内容:1、用电知识、交通知识、消防自救知识(以下发材料为主,占总分的80%)
2、《生命教育》读本(占总分的10%)
3、《日常知识 》(占总分的10%)
参赛队员:四五六年级组,每班随机抽取6名队员参赛
比赛形式:口答,分必答题和风险题
必答题答错不得分,风险题答错扣除对应分值。 比赛时间:3月末
比赛地点:三楼多媒体教室
比赛成绩:年级组取前三名,班级颁发奖状,参赛队员发物质奖励。
活动要求:要求参赛各班,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习,学生应知应会率达90%以上。
福兴地学校
少先队
政教处
2015.3.9
第二篇: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二届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二届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2〕4号),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陕西省第二届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竞赛活动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目的是在全省中小学生中进一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向广大中小学生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活动组织
省教育厅成立陕西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稳定安全办公室,竞赛活动由中国习网()协办。
三、参赛对象
全省在校中小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
四、竞赛形式
本次安全知识竞赛题库为音频、视频、图像、动漫等多媒体形式。参赛人员依托互联网进行安全知识学习、训练和答题,竞赛答卷由系统自动评分,即时公布成绩。
竞赛分为小学1-3年级组、4-6年级组、中学组(含初中,高中,职业学校)、教师组、家长组。
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开始后,各学校组织班主任登陆中国习网()进入陕西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专题页面(http://shaanxi2012.),或者
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的链接登陆竞赛活动网页,按照网站提示注册,建立参赛班级,导入班级学生电子名单(excel文档,只保留学生姓名),生成用于网络竞赛的学生账号和密码及学生家长账号和密码,打印后分发给每个学生。参赛学生及学生家长用个人账号和密码登陆并学习、参赛,系统根据其年级属性自动分配对应组别竞赛题目。除班主任之外的其他教师自己注册账号并自选校内班级参赛。每个账号可进行多次学习、练习答题,但只能参加两次竞赛答题(系统评分时取最高成绩)。
各学校可结合实际组织学生集中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参加竞赛,也可安排学生放学后或周末在家中上网参加竞赛。
模拟练习、竞赛题量及限定时间标准如下:
五、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xx年3月26日—6月30日,网上学习和答题时间为每日8:00—21:00。竞赛答卷以提交日期为准。
六、评奖方案
(一)奖项设置。
(二)评奖办法。
本次竞赛活动所有奖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由系统自动评定。
1.个人奖:学生、教师、家长竞赛成绩均以答题成绩和所用时间综合评定,先以答题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答题成绩相同按所用时间由少到多排名,综合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和参与奖教师、家长。
2.班级组织奖:按照参赛班级获得的总积分由高到低排名产生。每参赛1人得1分,每获一等奖1人得30分,每获二等奖1人得20分,每获三等奖1人得10分,每获教师参与奖1人得10分,参赛班级总积分等于各项积分总和。
3.学校组织奖:按照参赛学校各参赛班积分总和,由高到低排名产生各县(区)获奖学校名单。厅直属学校、市直属学校列入所在地区、县评选。
4.市(区)、县(区)组织奖:按照所辖学校参赛积分总和由高到低排名产生市(区)、县
(区)组织奖。
5.家庭组织奖:按照参赛家庭获得的总积分由高到低排名产生。每参赛1人得1分,每获一等奖1人得30分,每获二等奖1人得20分,每获三等奖1人得10分,每获家长参与奖1人得10分,参赛家庭总积分等于各项积分总和。
6.幸运奖:由系统在每日参赛学生中自动抽取10名幸运奖获得者,抽奖结果即时公布。 以上各奖项最后一名综合成绩有并列者追加为获奖者。
七、活动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以竞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要加大对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安全学习氛围。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活动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组织学生到网吧参加学习竞赛活动。
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通报表彰。
联系方式:
陕西省教育厅:陈国栋 电 话:029—88668629
巩建朝 电 话:029—88668630
中 国 习 网: 刘梦虎 电 话:158xxxxxxxx
杨友丽 电 话:189xxxxxxxx
中国习网竞赛咨询电话:0755—83075105 82963502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