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筹备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筹备成立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背景、主要业务内容、成立理由、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和发起单位自身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并由发起人签名并发起单位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国徽章);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4)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注册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出资证明;
(6)拟任负责人名单,各负责人简历(加盖单位人事章,并注明在社会团体的拟任职务)及身份证复印件;
(7)会员名单(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并本人签字;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印章);
(8)秘书长专职承诺书(承诺在社会团体成立后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不再担任其他社会职务,本人签字,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到北京市民政局取验资通知单,按照要求进行验资。
二、成立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写明于规定时间内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满足成立登记条件);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3)章程及其电子版(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4)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与筹备期未变则无需再次提交);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01);
(6)《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
(7)《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每人一表);
(8)《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号)。
第二篇:报批所需资料-外资[1]..
申请设立外商独资企业须提供资料明细
1、投资方商业登记证(营业执照);
2、投资方商业登记证的公证及认证(详细注解见附件);
3、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4、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的证件(护照或身份证)、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件 (护照或身份证);
注:台胞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5、新公司名称:
中文名:
备用名: 、 英文名:
6、新公司经营范围:
7、新公司生产设备清单(参照附件);
8、董事会名单(参照附件,也可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监事名单(参照附件);董事会成员、监事有效证件(复印件)。
9、生产工艺流程: 是否有工业或生活废水排放: 。年排放量:
10、环保申报相关资料表(参照附件);
11、注册资本: 万美元,其中设备 万美元,现汇 万美元(美元现汇不低于30%);
注:分期缴付,15%三个月内到位,其余两年内缴足。
12、新公司年销售额: 万元、出口比例 %、职工人数 人;
13、公司主要产品 ,产品年产量; 。
14、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所租厂房的房产证复印件。
附件:环保申报相关资料表、董事会名单、董事委派书、监事名单、总经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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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工艺及环境影响分析(本表填不下,请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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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委 派 书
兹委派 为公司董事,其中任命 为董事长,任命 为副董事长。 以上委派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投资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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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名 单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董事会。董事会名单如下:
董事长:
副董事长:
其它董事成员:
总经理:
投资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4 日
监 事 委 派 书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监事。监事名单如下:
委派 为公司监事。
以上监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投资方法定代表人:
二○○七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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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经 理 聘 书
兹由 董事会正式成立,现聘任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聘任。
全体董事会成员签字:
二○○七年 6 日 月
备注:
公证及认证:
公证主体: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的公证机关和律师事务所。 认证主体:中国驻投资者所在国(地区)的使(领)馆。 不需要提供公证认证的条件:
外国自然人:提交护照原件,不需公证和认证;
香港、澳门自然人: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不需公证;
台湾地区自然人:台胞证原件,不需公证;
华侨:护照及定居国的居留证原件,不需公证和认证。
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的,不需要提供我国使(领)的认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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