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顶岗实习记录和毕业环节成绩评定的通知
就业办、教学系领导和就业辅导员、各位毕设/顶岗实习指导老师:
国家教育部要求高职高专院校要落实每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含二年级的顶岗型生产实习),教务处本学期开发了顶岗实习管理系统(完善之中),自20xx年3月9日起开放,顶岗实习学生填写周记录,指导教师填写周指导记录。记录填写和成绩评定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1. 毕业前顶岗实习从20xx年11月21日开始记录,截止到20xx年4月27日,春节所在周不填(社会放假)。上岗较晚的学生从上岗之日起开始填写周记录。外网点击“教务教学管理”图标,选择“顶岗实习管理”,或外网填报地址http://114.251.211.61:8080/。
2. 学生填写的周记录应反映本周考勤、所学知识、所做工作、能力提升、实习报告准备和顶岗实习体会等,字数不少于200字,学生还可以提交一个word版本的附件。3月30日前补足全部顶岗实习周记录。系统正常运行之后,学生应本周内填写周记录,最长延至下周三。
3. 只有学生完成周记录后,指导教师才能填写周指导记录,字数不少于100字。指导教师要保证学生填写的周记录内容恰当,否则应提醒学生及时修改。4月1日前补足全部指导记录。系统正常运行之后,填写指导记录的时间最长延迟一周。
4. 学生不得私自离开顶岗实习单位。若要退出实习单位,需提前向校内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说明情况,并请实习单位给出实习评价意见(填写评价表)。学生离开实习单位后,须在一周内回教学系办理退出手续,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交企业评价表,并由教学系就业辅导员通过本系统记载退出顶岗实习日期等信息。凡私自离开实习单位而超过两周未及时办理审批手续者,周记录填写和师生沟通成绩记0分。
5. 学生进入新的顶岗实习单位,需使用学院就业办统一的(或认可的)实习协议文本,签署实习单位、学院、学生三方协议。就业办公室或教学系就业辅导员通过本系统登记学生上岗实习的企业信息。
6. 学生进入新的顶岗实习单位,应请实习单位主管领导选派企业指导教师(每名企业兼职教师可以指导在本企业实习的10名学生),并请企业指导教师签署聘用协议、填写企业兼职教师个人信息登记表,将该表交校内指导教师。学生通过本系统登录企业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校内指导教师填写《企业兼职教师统计表》(附件3)。
7. 学生顶岗实习报告的内容应来源于主要顶岗实习单位(该单位必须有企业评价意见)。参加订单培养的学生应避免4月30日前离开订单培养单位,因为学校与订单企业签署协议,4月30日前企业有权拒绝为学生提供评价意见。因提前离开实习单位而无法完成顶岗实习报告或毕业实践报告,或不能获得合格以上企业鉴定者,很可能出现毕业环节成绩不及格。
8. 4月23-27日期间,学生撰写顶岗实习报告(3000字)或毕业实践报告(8000字),并完成企业评价意见(实习评价表)。4月28日前学生必须将报告和企业评价表交到校内指导教师手中。校内指导教师应提前通知学生做好相关工作。
9. 根据去年执行院字[2010]100号文件过程中出现的成绩评定问题,结合20xx年启动顶岗实习管理系统的实际情况,特调整毕业环节成绩评定的大型考核项目和权重,见附表5。5月11日前,校内指导教师完成对学生“毕业设计与顶岗实习”课程的成绩评价,按班级汇总后,学分制系统登录成绩,纸质成绩单(体现大型考核项目,含毕业设计课题名称)送教务处(办)。
10. 顶岗实习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和使用说明见附录6。学生操作遇到问题,与教学系就业工作的辅导员联系,查看是否尚未指定就业单位。校内教师遇到操作问题,请联系本校区教务处(办),院本部黄健(85305590)、东区陈皓(65414806)、南区徐涛(63742398)。
教 务 处
2012-3-9
附件1--JXGC6.2.2-02-JL01企业兼职教师聘用协议.doc
通知附
件: 附件2--JXGC6.2.2-02-JL02企业兼职教师登记表.doc 附件3--企业兼职教师统计表.xls
附件4--企业实习评价表.doc
附件5--课程学分替代关系及毕业环节考核方案汇总表(20xx年).doc
附件6--顶岗实习操作流程图.jpg
第二篇:顶岗实习成绩评定与资料归档
关于顶岗实习成绩评定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院属各系部:
2012届毕业生毕业在即,现将顶岗实习成绩评定等通知如下,望各系部认真落实。
一、关于顶岗实习成绩评定
1、顶岗实习成绩评定,按照湘水学院[2011]50号 关于印发《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基于顶岗实习管理平台的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进行。
其中,第十六条:“顶岗实习的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结束顶岗实习后,按平台流程规定按时提交有关材料,配合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和院系管理部门,按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成绩评定方案进行顶岗实习成绩的综合评定,其中实习表现占40%,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打分,实习报告占30%,由校内指导教师打分,实习周记或日志占30%,由校内指导教师打分。”,最后学生顶岗实习的成绩综合评定由校内指导老师统计。
2、未在顶岗实习管理平台上提交资料的学生顶岗实习的成绩综合评定,按照
[2011]50号通知中第二十六条“关于不能在顶岗实习中上网操作的处理”执行。
凡是未在顶岗实习管理平台上提交资料(不管何种原因)的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必须提交以下资料:顶岗实习日志或顶岗实习周记、顶岗实习中期考核表、顶岗实习终期考核表、顶岗实习鉴定表(必须是顶岗实习单位盖章)、顶岗实习总结报告等。同时学生在校内通过顶岗实习管理平台完成顶岗实习的所有电子资料的输入,保证顶岗实习电子资料的完整性。包括资料上传不全的学生,需要补充未上传的纸质材料,回校后将未上传的电子资料补充输入顶岗实习平台。
3、在顶岗实习平台中正常提交资料的学生的实习纸质档案,只需要打印顶岗实习鉴定表和顶岗实习总结报告,由指导老师从系统中导出,由学生自行打印后交指导老师装入档案袋;若学生本身提交的是纸质材料,则学生扫描输入系统后将所有纸质材料交给指导老师,全部装入档案袋。每个学生都要建立档案,由系实训中心保存。保证顶岗实习纸质资料的完整性。
二、关于加强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与指导
指导老师务必通知学生在4月30日前填写并提交顶岗实习中期检查表,5月20日前完成终期检查表填写并提交。
校内顶岗实习指导老师,一定要及时查阅日记或周记等学生上传的资料,按时进行中期和终期顶岗实习检查、在平台中及时回答学生的提问;督促学生请求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按时完成顶岗实习的中期和终期检查工作。下周一之前,各系对所有顶岗实习的指导老师在顶岗实习平台的指导情况进行检查并公布,将检查情况报教务处实训中心。
教务处实训中心
201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