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第二篇: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空白表格)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二级学院: 专业:
年级: 学 号: 汇总表序号:
注: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
填写说明
11级、12级、13级的学生建立14--15学年度的贫困生建档注意事项:
1、因物价上涨等因素,建档线定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6000元及以下者;
2、各二级学院建档学生比例原则不超过50%,特困学生比例不高于建档人数的20%,一般困难学生比例不低于建档人数的20%。
3、建档的资料报送时间为第十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