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请示
总部:
实施妇女小额贷款政策、帮助妇女自主创业,是贯彻“十二五”规划要求,推动解决妇女就业民生问题、支持“三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妇女联合会共同下发的辽财债(2013)212号文件,绥中县政府与我行协商办理此业务。
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发放60笔,每笔5万元,总计300万元。保证人为绥中县财政局,保证金账号401010125120010023,在贷款发放前绥中县财政局按1:3的比例存入保证金100万元,每笔贷款的利率按基准利率6.15%上浮30%为7.995%,同时每笔为我行带来利息收入3,198元,总计利息收入959,400.00元。
为了支持地方建设,协助政府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机制,增加我行的知名度,提升我行正能量形象,特恳请总部给予批复。
葫芦岛银行绥中支行 20xx年11月25日
第二篇:联社支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情况
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xx年开展金融扶贫
工作情况汇报
人行隆德支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xx年)》(中发[2011]10号)文件精神,我联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的意见》(宁政办发[2010]34号)及《关于开展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1]53号)的文件精神,我联社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及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送金融知识及产品下乡等工作。
一、相关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20xx年我联社与隆德县就业局签订《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合作协议书》、《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补充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相关内容,20xx年我联社共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共458户1955万元,截止20xx年末共发放506户2133万元。
2、与隆德县妇联及全区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配合隆德县委、县政府唱响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截止20xx年末,我联社累计为17户妇女发放养牛、养猪、商贸流通等创业贷款90万元,为妇女创业致富提供了资金保障。
3、协助隆德县扶贫办摸底调查“千村信贷.互助资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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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推选村工作,共摸底调查推选出4个项目推选村即大庄乡红堡村、大庄乡姚套村、温堡乡新庄村、联财乡桃园村。
4、为全辖各行政村安装电话自助终端126个 ,让老百姓不去银行也能转账汇款消费。
二、 开创性工作
我联社在总结全县下岗职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找出农村妇女创业贷款工作的突破口、切入点,主动与妇联等协办单位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做好发放管理细节,为符合创业贷款条件的承贷者就近提供快捷简便信贷服务,使这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农村妇女创业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实绩、有效益,提高农村妇女创业的积极性。
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旨在破解农村妇女创业的资金瓶颈,促进农村妇女创业致富,提高农村妇女的社会地位。
如43岁的胡巧珍是隆德县沙塘镇锦屏村一位普通的农家妇女,20xx年,她开始尝试发展养殖业,但由于缺少资金,她的养殖一直是小打小闹。近年来,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逐步开展,胡巧珍靠联社贷款资金的扶持,她的事业很快发展起来。去年7月,胡巧珍又获得了7万元的妇女创业贷款扶持,她又购进了一些优良品种的母猪,扩大了养殖规模,并带动身边更多的姐妹们发展养殖业实现致富梦。
三、 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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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资金组织影响金融扶贫工作。由于受限制性政策因素影响,部分对公存款必须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存储,农信社信贷支农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干旱的自然环境,生态移民政策的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居民储蓄存款增长比较缓慢。资金组织困难致使支持金融扶贫工作的后劲不足。
二是信用环境改善较慢,贷款隐性因素难以控制,不良贷款难以降控。近年来我社积极开展创建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工作,在个人征信知识宣传、依法收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努力净化信用环境,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目前仍有部分乡(镇)信用环境较差,制约着农信社信贷业务的有序开展,影响金融扶贫工作的贯彻落实。
四、 工作建议
继续加强信用制度和体系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大力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建立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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