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备案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第二篇:成立劳务派遣企业备案
成立劳务派遣企业备案
项目名称:成立劳务派遣企业备案
类 别:行政确认
管辖范围:市本级
实施依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务派遣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劳社〔2003〕73号)第七条:开办劳务派遣企业须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设立劳务派遣企业备案表》附后)。劳务派遣企业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受理条件: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7日内由企业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申请材料:
1、设立劳务派遣企业备案表;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
4、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劳务派遣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日之起7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市局就业处提出备案申请。
2、受理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审材料不完备的,当场说明需要补正的材料,限期补正。
3、材料齐全,5日内办结备案手续。
承办部门: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审批权限:就业处处长
承 办 人:张智勇
办公地点:129办公室 联系电话:2836607
审 核 人:魏殿表 联系电话:2836607
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
公开形式:公开栏、网络、新闻媒体、文件公开
公开时间:长期公开
服务承诺:自受理之时起5日内办结备案手续,满足当日办理条件的,当日办结。
相对人申诉途径:
工作纪律: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不得擅自改变和变更办理程序,不得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
监督环节:
责任追究:按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影响机关效能行为 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责任追究的规定执行。
成立劳务派遣企业备案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