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2014-2015学年)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每个借款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如借款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贷款资金首先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二)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表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情况表
(三)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两年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需要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
县级资助中心负责对申请学生是否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内容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资格是否经过有权部门认定、申请表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是否齐全、共同借款人是否满足条件等。
任一单位。 《申请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是以下任一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部门可以是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一)借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的确定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
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般只有借款学生的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四)申请人与申请材料
1.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
2.不属于高中预申请范围且为首次贷款的学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新生应为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
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县中心经办人仅查验双方户口簿,不保留户口簿复印件; ?如遇到《学生证》原件丢失的,可以由高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中心保留《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3. 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 县级资助中心应认真核实办理人的身份,确认其是借款学生本人或是其共同借款人本人。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
现场办理前,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
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
(五)工作流程
1.县级资助中心应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核查申请学生是否通过预申请。对于未通过预申请且未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告知对方前往指定部门盖章。具体流程见图2:
2.对于不在高中预申请范围内的学生,县级资助中心应对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需要向申请人说明谢绝原因。审查通过的,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组织申请人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图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流程图
?贷款受理应以学生网上申请、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审核为主,县级资助中心应组织好本地区贷款学生的网上申请工作; ?县级资助中心应认真核对贷款申请信息,重点核对身份证号码、姓名、申请金额、贷款期限、联系电话等项,并确保系统信息与纸质信息一致,数据准确无误; ?对于申请续贷且未按照要求维护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个人信息的学生,县级资助
三、签订合同
县级资助中心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视情况让其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和《约定与承诺书》)。
1.完成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录入并在系统内完成审核。
2.使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合同套打”功能打印《借款合同》。
3.若打印合同后发现信息错误,县级资助中心应先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修改数据,并重新套打《借款合同》,再与学生重新签订合同,原《借款合同》作废。
4.对于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提示的未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约定与承诺书》的,应要求申请人现场签署纸质版《约定与承诺书》,原件由县级资助中心保存。
《借款合同》签字、按印要求: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中签字并按手印。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续贷时,由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包括按手印),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如某学生张三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到场一方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县级资助中心应在每份合同上加盖公章;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保留1份《借款合同》,县中心留存2份(其中一份由
省级资助中心汇总后转交开发银行分行)。
四、告知有关注意事项
《借款合同》签订后,县级资助中心应告知借款人《借款合同》经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审批后生效。一经审批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在此期间,不良记录会对学生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申请车贷、房贷造成负面影响。
签订合同后,县中心应注意提醒借款人妥善保管以下材料: ?《借款合同》;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告知学生《受理证明》下方有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名及初始密码。
五、录入回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是借款学生到校报到的证明,同时回执中的欠缴费用总额反映了学生欠缴学费和住宿费数额。自20xx年起,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截止时间统一为10月10日。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
? 本人身份证; ?《借款合同》; 借款学生须持以下材料提请高校经办人录入回执:
?高校录入回执后,应留存《受理证明》备案,并提示借款学生将《受理证明》下方虚线部分剪下带走(该部分为学生第一次办理助学贷款时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的初始密码,有的学生初始密码栏为空白,表示该生是续贷学生)。
?高校应严把回执录入关,对于已经办理了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不符合回执录入
条件的,不予录入回执。
?无欠缴学费的学生,高校应不予录入回执。
第二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学生版)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6000元,整数。
(二)贷款期限:不短于5年(60个月),不超过14年,且 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
(三)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 活费。
(四)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 年龄在25-60岁之间。
二、准备工作
(一)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学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户口本(只看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
再次贷款学生: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贫困证明单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 1 —
(二)办理日期: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xx年7月19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xx年9月30日
回执接收截止日期:20xx年10月20日
(三)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1. 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n),注册用户。
2. 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 填写申请信息。
3. 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并 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盖章。
4. 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 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 签订合同时可签订授权委托书,以备再次申请贷款时使用。
6. 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 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www..cn),并领取贷款回执。
7. 在规定期限内,将贷款回执邮寄回本县(区)资助中心。
8. 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 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二)再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n),登录系统。如果不知道登录名,可以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密— 2 —
码默认为8位生日,如19901001。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www..cn),并领取贷款回执。
6.在规定期限内,将贷款回执邮寄回本县(区)资助中心。
7.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注: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都将通过支付宝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四、 注意事项
1.支付宝使用方法详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2.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n)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3.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联系当地县(区)资助中心重置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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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资助中心版)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6000元,整数。
(二)贷款期限:不短于5年(60个月),不超过14年,且 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
(三)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 活费。
(四)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 年龄在25-60岁之间。
二、准备工作
(一)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学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X份复印件),户口本(只看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X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
再次贷款学生: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贫困证明单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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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日期: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xx年7月19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xx年9月30日
回执接收截止日期:20xx年10月20日
三、系统操作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1.如果学生已完成网上申请,在“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中点击“新增合同”,在选择学生窗口中根据学生姓名或身份证号“查询”,选中学生并确定后,系统将自动读取学生信息和申请信息。
2.如果学生未进行网上申请,在“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中点击“从学生新增”,依次录入学生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和合同信息。
3.完成信息录入后,负责人复核信息。
4.经办人打印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盖章后交给借款学生。
5.(学生到校报到,领取并寄回回执),收到回执后,在“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中点击“回执接收登记”,录入回执接收日期。
6.所有学生回执登记结束后(“待县经办人汇总提交”状态),将不符合条件或放弃贷款的贷款合同“谢绝”,然后在“申请与合同审查”→“汇总并提交”页签中汇总并提交学生信息。
7.负责人复核并上报。
(二)再次贷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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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中点击“新增合同”,在选择学生窗口中根据学生姓名或身份证号“查询”,选中学生并确定后,系统自动读取学生信息和申请信息,将信息补充完整后提交。
2完成信息录入后,负责人复核信息。
3经办人打印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盖章后交给借款学生。 4(学生到校报到,领取并寄回回执),收到回执后,在“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中点击“回执接收登记”,录入回执接收日期。
5.所有学生回执登记结束后(“待县经办人汇总提交”状态),将不符合条件或放弃贷款的贷款合同“谢绝”,然后在“申请与合同审查”→“汇总并提交”页签中汇总并提交学生信息。
6.负责人复核并上报。
7.生成支付宝账号后,提请学生注意“该学生所有未结清合同均使用该支付宝账号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四、注意事项
1.各县当年贷款合同必须统一汇总上报,上报后不可再进行新增、修改或其他操作。
2.支付宝使用方法详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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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支付宝使用说明
一、支付宝功能与优点
功能:支付宝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与65家机构、银行等金融体系建立资金的互通。用户可以通过支付宝账户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实现资金互转。
优点:学生使用支付宝进行网上还款,不受地域限制、不受时间限制、无手续费。
二、 支付宝操作
(一)账户开立: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时,国家开发银行相关系统会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并将账号打印在合同上(此时账户并未开通)。该支付宝账户通常将于3天内开通,请于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并进行支付宝账户认证(也可以以后再进行账户认证,参见注释),认证通过后即可正常使用。
注:1. 支付宝账户密码默认为学生身份证号去掉前6位之后的剩余部分(如身份证号为:11xxxxxxxxxxxx,则密码为:199009011234),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
2. 支付宝账户是否通过认证不影响贷款的发放,只影响账 户内资金的使用和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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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5天后仍无法正常登录支付宝账户,可联系高校/(县 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n)查询相关情况。
(二)支付宝账户认证:
为保证账户资金安全,必须申请“实名认证”。通过“实名认证”后,才可以使用或提现支付宝账户中剩余的助学贷款。
打开或,登录支付宝账户,可以通过“卡通认证”或“普通方式认证”两种方式完成实名认证。
卡通认证:(演示网址:/show-how/accountCertifyApply.html#s1-1-1)
1.登录支付宝账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 →点击“填写认证信息”→选择通过“支付宝卡通”来进行实名认证(推荐)→点击“立即申请”→选择所在地区和银行(以工行为例)→有网上和柜台签约两种方式(以选择网上签约为例)→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点击“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签约”→在工行网站填写卡号和验证码并提交→确认预留信息,并点击“确定”→输入电子口令卡密及个人网银登录密码,同意协议即可。
2.登录支付宝账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点击“卡通”→点击“马上激活”→填写相关信息,点击“立即激活”即可完成认证。
普通方式认证:(演示网址:— 8 —
/show-how/accountCertifyApply.html#s2-1-1)
1.登录支付宝账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点击“填写认证信息”按钮→选择“通过确认银行汇款金额的方式进行实名认证”→填写身份证号码和真实姓名,点击“提交”→填写相关认证信息(包括本人银行卡信息),点击“提交”→仔细核对提交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1-2个工作日后,查询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并登录支付宝网站。
2.1-2个工作日后,登录支付宝账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 →点击“输入汇款金额”按钮→输入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非银行卡余额),并点击“确认”即可完成认证。
(三)支付宝账户提现:
1.登录 ,点击“我的支付宝”下面的“提现” →点击“提现”:
1)情况一:如果在支付宝账户里未登记银行账户,系统先会提醒您填写您的银行账户。
2)情况二:如果您已经设置过提现银行账户可以直接点击选 择银行账户进行提现,输入提现的金额,或者点击添加银行账户,添加其它新的银行账户进行提现。
2.进入设置银行账户→填写自己正确的银行信息并按规定填写→填写完毕保存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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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现支持银行:工行、农行、招行、建行、深发、兴业、浦发、民生、广发、交行、光大、中信、中国银行(除广东省深圳市)的账户提现。
3.填写好信息后→点击“申请提现”→输入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提现申请成功提交,请耐心等待款项到账。
(四)充值还款:
1.登录→我的支付宝→立即充值→给本账户充值,目前支付宝有17家网上银行通道可供您充值的选择:工行、农行、招行、建行、兴业、浦发、广发、深发、民生、交通、中信、光大、中国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
2.核对您的充值金额与所选择的网上银行,点击“去网上银行充值”。
3.此外,还可以使用卡通充值、网点充值(邮局、便利店等)、消费卡充值(话费充值卡、便利通卡等)等充值方式,详情可查询支付宝相关网站/inpour.html。
备注:详细的操作步骤可以登录:/ 点击右上角的“帮助中心”进行查询。或拨打支付宝24小时服务热线:0571-8815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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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权 委 托 书
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以下简称“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事项:
授权人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授权被授权人代表授权人办理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的全部事宜(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要求必须由授权人亲自办理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的要求签署、续签、修改《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2.经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依照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授权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人、被授权人及见证人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声明及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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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特此声明及保证未经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不再向被授权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授权办理本授权委托书中约定的授权事项。任何与本授权委托书内容不一致的其他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均不得对抗本授权委托书。
签署:
授权人(签字、捺印):
被授权人(签字、捺印):
见证人: 省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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