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中医医院公务接待制度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医院公务接待制度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
1、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
2、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外来单位应当向本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3、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接待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5、公务接待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医院的开展。
6、公务接待住宿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医院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指定的接待场所安排,执行政府规定的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医院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医院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7、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统一要求,不得擅自提高标准,超标一律自行负责。
8、公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
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9、公务接待用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超范围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0、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原则上不派随行车辆,确需提供随行车辆的应严格控制数量。
11、医院应当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12、医院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本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的标准,并定期对其进行调整。
13、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14、定期汇总院内公务接待情况,报财务科、纪检监察科备案。
15、医院相关科室按年度组织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全院监督。
16、医院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
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杜绝奢侈浪费。
20xx年1月1日
第二篇:新店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新店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镇政府公务接待管理,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本着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促进公务接待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1、接待组织管理。所有接待工作由分管领导统一安排,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后勤管理人员具体承办,并按照审定的接待方案安排、协调、组织、实施,并做好全程服务工作。
2、实行标准限额接待。县级及以上领导来镇就餐人均伙食标准控制在25元;上级局级及以下部门领导来镇就餐人均伙食控制在15元;召开一般性基层干部会议人均伙食控制在8元;人代会、党代会等重要会议标准另行决定。所有接待及会议原则上一律在政府食堂就餐,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政府食堂用餐的,经分管领导、对口接待领导协商同意后,在外接待,费用自行承担。
3、接待就餐实行派餐制。接待用餐,须有对口接待领导对来客就餐进行安排,到党政办填写派餐单,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食堂。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安排就餐,未经同意安排的就餐,管理人员不予接待,食堂不安排就餐。
4、接待烟酒实行政府统一采购,由党政办公室指定食堂统一登记管理。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食堂管理人根据接待对象和人数供给接待用烟酒。接待活动中提倡少喝酒、不吸
烟、不酗酒。
5、履行廉洁自律规定。来人接待本着勤俭节约,尽量减少陪员的原则,一般性接待由业务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对口接待,确需增加陪员,经业务分管领导和后勤分管领导协商,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人员陪同。重大接待活动由主要领导确定陪同人员。坚决杜绝“客少主多”、“陪员过多”现象。
6、接待就餐实行备案登记。后勤管理员按派餐单采购接待用品,食堂按核定菜单准备,就餐当日由管理人员将接待用品如实登记制单,经分管领导按派餐单签字确认,在当月内进行审签结算核销。
7、接待用品和剩余物品,由办公室和后勤管理人员及时整理归位,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使用,损坏浪费的,由当日接待人员照价赔偿。
8、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