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工院校办理学历证明书申请表
学校(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1、当年《技工学校新生花名册》;2、当年《技工学校毕业证书验印审批表》及毕业证号登记表
3、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
第二篇:办理毕业申请和办理学历证明流程
办理毕业申请须知
1、 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2、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考生,请提前办理前学历的学历认证结果,或通过学信网申请12位在线验证码并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便在申请毕业时同时提交,前学历为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无须提交。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延迟至7月10日前提交学历认证结果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详细请参考《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省自考办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自考办,邮编:510631。
3、 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
4、 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复印件。
5、 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报考公务员、学习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可参照《办理学历证明须知》的规定向省考办提出申请。
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报考公务员、学习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请按下列须知进行:
1、学历证明受理时间:
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2、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
②市(区、县级市)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③申请办理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只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 ⑤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医护理学(专科)、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
3、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4、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