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州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责 令 改 正 通 知 书
( xxx)质监责改字﹝2010﹞18号
当事人: xxxx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xxxxx编号:xxxxxxxxxxxxxx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xxx 性别:男 职务:总经理 地址(住址):xxxx市和平西路23号 邮编:xxx电话:xxx
你(单位) 未建立并遵守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三十七
条第 / 款 第 / 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 / 款
第 / 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 2010 年 3 月 11
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印章)
二O一O年 三 月一日
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
责令改正通知书制作说明
《责令改正通知书》是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时使用的执法文书。 具体要求:
一、写明文书字号。
二、写明被责令改正人的全称及基本情况。
三、写明违法行为和违法标的物的名称。
四、写明责令改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五、写明责令改正的具体期限及具体行为。
六、加盖行政机关印章并填写成文日期。
七、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
八、使用送达回证送达本文书。
第二篇:5、责令改正通知书
滨州市公安消防分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
编号:[ ]第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 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下列行为:
对下列第 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2、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3、□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4、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5、□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7、□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8、占用防火间距;
□9、□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10、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1、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对下列第 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于 年 月 日前改正:
□1、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2、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
□3、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4、电器产品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5、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6、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消防监督检查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