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p拒收证明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xx年3月26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5@p(123456),收到后发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与实际不符,请贵公司重开。 特此告知,速办理。
单位:********
年 月 日
第二篇:的发票拒收证明文档
拒 收 证 明
*******公司:
你好!贵公司于20xx年10月13日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5@p(#5@p代码 :**** #5@p号为NO **** 价款 7008.55元,税额1191.45 元,金额8200 元)有误,我公司无法认证,现将此笔#5@p退回你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金额有误,正确的金额应为价款 7282.05元,税额1237.95元,金额8520 元)特此证明,请速开具正确#5@p。
**********公司
20xx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