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 汉 xxxx年xx月xx日生 户籍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身份证号:5125011xxxxxxxxxxx 电话:13890xxxxxxx。
请求事项
1 请求变更被告赔偿医药费xxx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xx元,误工费 元,营养费xxxx元,护理费xxxx元,交通费 xxxx元(康律师电话:135xxxxxxxx),残疾生活补助费 元,鉴定费xxxx元,续医费 元,被抚养人生活费xxxxxx 元,精神赔偿xxxxx元,财产损失xxxx元,复印费xxx元。
2 由被告人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及理由:
20xx年x月xx日,被告xxx驾驶被告宜宾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小型越野客车行驶,当行至蜀南大道地点时,与原告驾驶的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被送往宜宾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107天,原告住院治疗期间,由其母亲在医院护理,在医疗期间,四被告均未支付任何费用。(康律师电话:135xxxxxxxx)原告出院后,于20xx年x月xx日,经鉴定,原告左下肢丧失功能43%,评
定为x级伤残,双下肢长度相差2cm,评定为x级伤残,同时,(康律师电话:135xxxxxxxx)四川司法鉴定所对原告进行续医鉴定,认为续医费用还需要xxxx元。于20xx年x月x日原告向宜宾市人民法院,于20xx年x月xx日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向宜宾市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于是,(康律师电话:135xxxxxxxx)原告依法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请法院准允为感。
此致
宜宾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原告):***,男,19xx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身份
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
***, ***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申请人(原告)***诉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依法受理,现在申请人请求增加和变更诉讼请求并整理如下:
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申请人与被告***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
2、判令撤销申请人与被告***签订的《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3、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57000元;
4、判令被告***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20000元;
5、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补充):
20xx年2月25日,申请人***与被告***签订了《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申请人当时考虑到二被告为夫妻关系,被告***虽无被告***的书面授权,但其二人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申请人误以为被告***是代表被告***签订该协议的,正是因为申请人与被告***已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申请人按相关约定将公产房变为私产后,被告***才能陪同并代表***与申请人签订《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因此,被告***的签约行为不是自己的个人行为,而是作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但因其没有代理权,而申请人误认为其有代理权,申请人存在明显的重大误解,因而应依法撤销被告***与***签订的《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此外,申请人原本打算将上述卖房款用于购买新的房屋,并委托儿子***全权代理买房事宜。20xx年1月16日***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1
购买***房屋,并支付了定金20000元。现在由于二被申请人未履行付款义务,致使申请人无经济能力支付上述房屋的购房款,卖方因其违约而没收了定金20000元。该定金损失正是由于被申请人***未履行付款义务造成的,理应得到相应赔偿。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提出以上变更诉讼请求,恳请人民法院予以批准。
此致
天津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代理人: 年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