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以保证能长期、稳定的采购满足规定要求的物资和服务。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供方开发、认可和评估相关作业。
3 职责
3.1 供应部是该过程的主职部门,负责新供方的开发,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供方实施评估作业
3.2 供应部负责对供方的交货能力、服务等进行评估。
3.3 质量管理部负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估。
3.4 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对供方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进行评审。
3.5 质量检验部负责对供方提供的样机(品)进行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3.6 物流管理中心负责承运方的选择、评估管理。
4 内容
4.1物资分类
技术研发中心根据采购物资对最终产品性能的影响程度列出“采购物资分类规定”。
I类:重要物资,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安全性和功能性,可能导致客户严重投诉的物资。
II类:一般物资,不影响使用功能,可采取措施予以弥补的物资。
III类:辅助物资,与产品形成没有直接关系的辅助物资,包括包装材料及辅料等。
4.2 新供方的选用、评估
4.2.1 在选择、评定准则时可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1)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历史业绩;
2)供方质量保证能力;
3)供方交付能力;
4)行业地位;
5)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等。
4.2.2 合格供方应满足的资格
A. 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评审
---- I、II类物资供方质量体系已经由本公司评估小组评估调查合格;顾客指定的供方、国家重点企业、国际著名厂商,本公司可免去质量体系评审的要求(但应遵循C条要求),但不能免去其所供产品/服务质量的责任;
---- III类物资由供应部按要求组织问卷评审,通过后即可成为合格供方;
---- 3C强制性产品认证确定的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必须对生产供方进行质量体系评审。
B. 与本公司合作三年以上,在供货能力与质量保证能力上能持续满足本公司要求的。
D. 满足4.2.3条款及技术研发、生产制造、交付能力的要求。
4.2.3 样品(机)确认
A. 当有要求时,供方必须按本公司的要求提交样品(机)及自检报告。
B. 质量检验部对供方提供的样品(机)进行检验和试验,必要时由生产部配合进行试机,质量检验部填写样品(机)认可报告。
C. 技术研发中心部对供方提供的样品(机)符合性进行最终确认,并签发样品(机)认可报告。
4.2.4 新供方的选择
A. 供应部根据技术研发中心对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寻找并联系厂商,搜集资讯,或索取样品和产品技术资料及执行标准,判定基本满足要求后,向供方发出“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供应部部长进行初选,合格后交品质量管理部部长进行审核,交技术研发中心复审;
B. 初选审核通过后供应部按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安排供方送样,相关部门按4.2.3条款对样品(机)进行验收、确认。
C. 供应部依据<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和样品(机)测试、确认合格报告, III类物资既可确定合格供方;I、II类物资需对供方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评审。
4.2.5 供方的现场评审
新供方初选选定后,I、II类物资(包括外协方)需按4.2.2款要求由供应部牵头组织技术研发中心、质量管理部等进行对供方现场评审。
A. 评审分工、内容
a. 供应部主要对供方的工厂概况、产品价格、资信、交货能力等评审;
b. 质管部主要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状况、检验试验能力等质量保证能力的评审;
c. 研发部主要对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原辅材料材质、性能的符合性以及加工设备、制造加工能力的评审;
B. 质量管理部负责按<供方评审检查表>与相关职能部门对供方现场实施评估,最后出具供方评估报告,交于供应部归档备案。
C. 评审等级
供应商按评估所得总分分等如下
4.2.6 供方的录用
I、II类物资(包括外协方)在满足4.2.3条款之前提下:
A. 供方评估等级为C级以上者,供应部可将其列入本公司的合格供方中,并登陆“合格供方名录”中。
B. 经评估等级为D等的供方,经改善后,本公司须视需要对其进行再评估工作。
C. 供应部应及时更新“合格供方名录”,并发放一份给质量管理部备检验之用。
D. 供方是否建立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是选用的重要项目之一。供应部应要求供方在通过某种质量认证后将其证书传真给公司。在其他条件类似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选用有效质量管理体系的供应商。采购物资应当优先从评审等级较高(A或B级)的供方处采购。
4.2.7 临时供方授权
生产制造部因交货迫切、采购困难或其它因素,可由供应部书面提出且经总经理核准,则允许作为该原材料临时供方(包括外协),但不得登入合格供方名录。获批准的书面报告需复印一份交质量部备检验之用。
4.3 采购物资供方质量控制
4.3.1 过程控制
正式供货过程中出现的批产品质量、交货时间等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表”向供方发出改进要求,若连续三次出现不符规定要求,公司主管部门应对供方进行现场评审。以确定是否满足合格供方条件。
4.3.2 供方的审核
由质量管理部依据“合格供方名录”对Ⅰ类物资供方实施年度审核,并编制年度审核计划(见附件供方年度审核计划表)
4.3.2.1 审核的时机
A. 例行审核,规定为一年一次。
B. 特殊情况下审核(同样适用于Ⅱ类物资):
--- 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情况波动性较大,经常出现不合格;
--- 顾客对公司产品有抱怨或投诉,经过分析,这些抱怨或投诉是与供方提供的产品有关;
--- 供方或公司经营的重大变化;
--- 外部市场有重大的变化。
4.3.2.2供方审核的分类
A. 产品审核
主要对采购产品的功能性审核、产品的外观审核和产品的包装审核;
B. 过程审核
视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是每一种采购产品都需要过程审核,通常只对特别关键、特殊过程、才需要进行过程审核。
C.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包括了对产品审核和过程审核。
4.3.2.3 供方审核的流程
从产品审核开始,合格后进行过程审核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但如果产品审核不合格,则不必进行过程审核;应注意的是,不一定都要完成三种审核,只要审核的目的达到了,可以不必进行其他的审核。
4.3.3 供应商的业绩考评
4.3.3.1 考评时间
本公司对供方的业绩评估可分为月评估和年度评估,月评估截止每月的25号,年度评估截止日为每年的11月,并填入“供方业绩评定表”。
4.3.3.2 考评内容
A. 考评分交货质量和交货期两次项,依过去半年供应商交货的质量、交货期进行综合考评。
B. 考评项目所占权重比例:
质量 60% 交货期 40%
4.3.3.3 考评部门
A. 供应部负责对供方的交期能力情况进行统计考评。
B.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供方的质量状况进行统计考评。
C. 供应部组织会同质量管理部进行业绩考核评定工作。
4.3.3.4 评分方式
A.品质评分
每月由质量部人员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实施进料验证,并按供方交货的质量依下列评分方式予以评分。
合格(m)加权= 1.0 × 发生批数=本项合计权数
让步接收(n)加权= 0.7 × 发生批数=本项合计权数
不合格退货(k)加权= 0×发生批数=本项合计权数
(m) + (n) + (k)=总计权数
批(件)数合格率评分= 60分 × 总计权数/总交货批(件)数
每半年交货质量得分=半年中各月质量得分之和/6
B. 交货期评分
每月由采购人员根据厂商交货的品质和交期依下列评分方式予以评分。
如期交货(d)加权= 1.0 × 发生批数=本项合计权数
延期交货(e)加权= 0.5 × 发生批数=本项合计权数
(d) + (e)=总计权数
每月交期得分= 40分×总计权数/总交货批数
每半年交期得分=半年中各月交期得分之和/6
C. 以上二项每月评分由各负责部门人员依评分标准予以评定。
D. 各负责部门在“供方业绩评定表”填写相关资料,最后由质量部作综合评价。
4.3.3.5 考评等级
供应商考评等级依所得总分分等如下:
4.3.3.6 处理方式
A. 经考核为“A”、“B”级者,供应部应给予优先采购考虑;
B. 经考核等级为“C”级者,质量管理部应安排对其进行供方监督审核;
C. 经考评等级为“D”级者,由质量管理部呈报总经理批准,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封存供方档案,并停止对其采购。
4.4 其他供方的控制
4.4.1 物流部每年审验一次承运方的资质,并根据日常运作之观察,选择有资质、服务好的公司作为合格承运方,并建立合格供方目录。
4.4.2 本公司的服务供方如计量检验检测所,必须是具有国家认可资格的单位方可列入合格供方。
4.4.3 生产设备的采购,必须到国家认可其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对不具备资质的供方必须进行实地考察,对供方的生产、质量、技术能力进行评估,通过后可实施采购。
4.4.4 计量器具和设备的合格供方评估由质量管理部、技术研发中心负责进行。
5 相关文件
5.1采购控制作业程序
5.2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 流程图或附件(略)
7 应用表单
7.1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
7.2供方评审检查表
7.3纠正(预防)措施表
7.4 合格供方名录
7.5 供方业绩评定表
第二篇:供应商年度评估报告(范本)
深圳業展實業有限公司
YEJEN IND,LTD 版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