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渝人社发〔2013〕150号和渝人社发(2013)255号文件及相关材料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做好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1.确保求职补贴申报信息能够传达给每一位2014届毕业生;
2.如果学生户籍在大重庆范围内,不管他们现在是否把户口迁到学校来,只要能出示有学生本人名字的低保证,都能申请;
3.如果学生是市(省)外户籍,请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局出示证明,证明该学生享受低保;
4.花名册上面的学生身份证号请仔细核对,一定不要出错;
5.请各位老师敦促学生在寒假期间完成证明材料准备工作;
6.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好相关附件,仔细做好相关材料初审后,于20xx年3月14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联系邮箱。
7.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泓嘉 023-65910777
联系邮箱:superwinster@qq.com
附件1: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50号)
2: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渝人社发〔2013〕255号)
3:求职补贴所需材料清单
招生就业处
20xx年12月31日
第二篇:关于做好20xx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中央、省有关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政策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确保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及时发放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补贴,必须是本年度内毕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校毕业生家庭正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高校毕业生本人是孤儿;
(三)高校毕业生本人是残疾人。
二、求职补贴的标准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按每人800元的标准一次性拨付。
三、求职补贴的申领程序
(一)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按照个人申请、高校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及发放四个步骤进行。
(二)高校毕业生本人申请求职补贴时应如实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个人银行帐号等资料,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2.属于孤儿的,提供《孤儿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
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
3.属于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所在系(院)应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求职补贴,并按要求收集学生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资料上报时间不能迟于每年1月10日。
四、求职补贴资金的拨付
(一)各高校负责初审毕业生的申报资料,并安排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高校报送的资料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进行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同级财政部门抽查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拨付资金。
(三)市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复核无误后,通过银行向每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支付求职补贴。
求职补贴应于每年8月10日前发放到位。
注:各表格要按要求填写详实,加盖公章,附件1表格中“开户行”及“银行帐号”,须是申请求职补贴的学生本人的,开户行必须落实到支行。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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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湖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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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附件3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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