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物资保障部技术学习管理规定
为充分贯彻落实《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加强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规定》,加强我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1、每月由技术主管组织召开一次技术学习会议,制定详细的月度计划,确定本月每周学习内容及授课人;
2、每周二进行技术工作安排,对上周工作任务进行落实闭合,对下周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并对专项设计、措施进行审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并邀请分管领导参加。
3、机电队每周必须对主排水系统、压风系统进行周分析,分析内容必须涵盖设备运行的主要数据参数并有运行结论,存在问题的结论需要分管部门领导签字。
4、工程技术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走动式记录本,针对井下检查的问题必须记录并跟踪落实。
5、管子队供水、供风,电管队供电图要严格执行手工填图,巷道的延伸、回采管路图纸应及时更改。
6、严格执行签名确认制度,所有的措施、资料、记录、台账等涉及签字必须按规定找相关领导签字,严禁打印签字、代签、模仿签字。
7、加强课题攻关项目的执行。各队应结合各自所辖车间、硐室进行针对性的技术攻关。由技术主管牵头、各队技术员参与、各队队长落实,有计划、有目的的开展相关项目。
8、部门及各队应指定一名技术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保
管,并建档管理,积极配合部门技术执行及各项检查。
第二篇:学生学习管理制度
学生学习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生能学到一技之长,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学生因病、因事必须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在学习期间,应遵守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有在教室内部大声喧哗、打牌、下棋、接打手机等一系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
三、在一学期内,学生旷课三次(含三次)以上者,按自动退学论处(取消学籍);请假累计超过五次以上者,按自动退学论处(取消学籍)。旷课一次扣除30元生活补助费;迟到早退三次按一次旷课论处,五次以上者取消学籍。
四、学生在学习辅导期间不得吸烟、赌博、酗酒,如被发现一次给予警告;累计三次以上者,按自动退学论处(取消学籍)。
五、有顶撞、辱骂等严重不尊重教师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扣除助学金、取消学籍等处理。
六、学生学习时,应专心听课,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及操作训练。
七、机房培训时,按固定机号上机操作,对财物有人为损坏者,照价赔偿。
八、学生在学习、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