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在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⑴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__________”牌品种健康理疗产品,并提供给甲方商标注册样本。
⑵ 确定品种、数量等问题后,乙方预付全部货款在 50% 给甲方。甲方应按乙方下达在生产品种、规格、数量安排生产,按期完成,以保证乙方市场需求。完成订单后,甲方通知乙方验货无误后,乙方应付甲方全部货款。
⑶ 产品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⑷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部市场销售在合法手续。如需开具#5@p,费用由乙方负责。
⑸ 甲方不得在给除乙方以外的第三家生产与“_________”牌款式或相似的功能内衣。
⑹ 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__________”牌产品,加工价格为每件____元(包括手工及材料),共______件。以后若原材料上下浮动,以后加工价格双方再协商。
⑺ 如乙方发现甲方货物存在次品,甲方应无条件调换正品,以利于市场销售。
⑻ 如在加工途中,出现因品种或款式需变更,而导致停工,乙方给甲方部分损失补偿,,具体金额双方友好协商后制定。
⑼ 工期保证:甲方应保质保量,按协议交货日期完工。若耽误工期,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总货款的50%的经济赔偿。
⑽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及本协议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申请甲方所在地司法机关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二篇:纸巾oem贴牌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本委托加工合同(下称“本合同” )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委托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合作形式: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质量生产品牌生活用纸产品,甲方为此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负责该品牌全部产品的销售,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
3、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所有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乙方一律不予承担。
第二条 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实物样品或包材及原纸样品。
2、乙方对所有原辅材料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使用选用原辅材料,如本合同中有甲方指定原辅材料供应商则必须使用该供应商材料,并授受甲方查验。
4、乙方保证所代加工的商品质量完全符合中国所颁布的国家标准和权威部门提供的质量检验标准。
5、甲方有权在现场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但乙方质检负责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6、乙方首次交货时向甲方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国家标准检验报告。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甲方当地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或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抽检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7、甲方按照国家有关产品验收的规定(即GB/T20808)对加工出的产品实行抽检验收,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瑕疵及产品最终用户的投诉所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尽力将损失到最低,如果出现不能避免的经济赔偿,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表述为:
(1)产品有蚊蝇之类,乙方需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国家相关部门依法担查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GB/T20808规定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直至问题妥善解决,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消费者质量投诉导致退货或赔偿时,乙方赔偿金额以甲方赔偿金额为标准。
第三条 结算方式:双方约定结算方式为: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交货时间:以订货单指定交货日为准。按时按量交货。
2、交货地点:以订货单中指定地点为准。
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乙方委托运输部门运输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2)甲方无故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以未履行部分货款总额的 %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若逾期交货,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抽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加工定做产品,须返工或重新生产的,应当负责返工或重新生产,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产品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失。
(3)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所代加工的甲方 品牌生活用纸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侵权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确认,在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获得另一方的某些商业保密或专有信息,以及无论在本同合签署之前或之后向合同另一方传递的所有商业保密或专有信息均要予以保密,并仅应用于本合同,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予以披露。本条款的规定应在本合同届满或终止之后贰年期间继续有效,并应自签署本合同之日生效。
第七条 合同的期限和终止
1、以甲方首批订单生产至发货结束。
2、提前终止,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有以下任一事件发生,则另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持续或以上无法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一方因破产、无力偿还贷款、重组、被取缔或其他类似事件而无法履行合同。
(3)合同由于法律、条例、法规、规范的介入或政府的干预从商务上已无法实现。
(4)一方严重违约。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所这的“不可抗力”系指任何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致使该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的事件;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宜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纠纷。若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判决。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及其他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产品加工事宜的完整合同,本合同生效后应取代双方之间在此之前就产品加工事宜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合同。
2、本合同生效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须通过双方共同签署的正式的书面文件为有效。
3、本合同中的函件邮寄或发送至对方在本合同开首所表明的地址或传真号码即视为对方收到该函件,若该地址或传真号码有变动,则发生变动的一方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自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此,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已于本合同开首日期签署了本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