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违约及协议书丢失办理流程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格就业协议书管理,根据《华北电力大学毕业生协议书管理办法》(华电校学
[2004]55号)中关于违约及协议书丢失办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违约及协议书丢失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违约处理
(一)与友好合作单位签约
学生与友好合作单位签约后不允许违约。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与签约单位友好协商后办理违约手续:
1、学生签约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且工作地点非生源所在地;
2、学生与单位签约后升学、考取公务员或征兵入伍。
(二)与非友好合作单位签约
学生与非友好合作单位签约后,原则上不允许违约,因特殊情况确需与原单位违约后新签单位的,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违约:
1、向院系党总支提出申请,征得院系班主任、辅导员、副书记同意;
2、院系党总支与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沟通情况,征得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同意;
3、与原签约单位取得联系,征得签约单位谅解同意并由原单位出具书面解除三方协议的解约函;
4、填写《华北电力大学毕业生解除三方<就业协议书>申请表》(简称解约申请表),并依表格次序向相关部门、
人员申请签字和盖章;
5、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院系审批盖章的解约申请表、原单位解约函原件、原就业协议书原件(四联,如单位
须留存协议的需在用人单位联协议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并通过后,领取新的协议书。
(三)与原单位违约升学
1、 征得签约单位谅解同意并由原单位出具书面解除三方协议的解约函,同时取回协议书(如单位须留存协议的,
须在用人单位联协议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 将解约函提交院系党总支,由党总支签署意见;
3、 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原单位解约函原件、原三方协议书原件(四联);
4、 学校将毕业生档案、户口发至升学院校。
(四)原单位主动违约需新签单位
1、 因单位主动违约造成双方解除就业协议的,由原单位出具解除协议的解约函(内容中必须体现是由于单位主
动违约造成协议解除);
2、 将解约函直接提交院系党总支,由党总支签署意见;
3、 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原单位解约函原件、原三方协议书原件(四联),经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协议书。
二、就业协议书丢失处理
就业协议书丢失后,毕业生应及时与院系党总支和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补办事宜并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个人原因造成就业协议书丢失
1、 出具协议书丢失所在地派出所的报案声明;
2、 与院系党总支取得联系,由党总支出具协议书丢失证明;
3、 持院系党总支出具的丢失证明到省级及以上的报纸挂失(如:河北日报),将刊登挂失声明的报纸及报案声
明交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
4、 材料提交齐全三个月之后,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协议书。
(二)单位原因造成就业协议书丢失
1、 因单位原因造成就业协议书丢失的,由原单位出具就业协议书丢失证明(内容中必须体现是由于单位原因造
成就业协议书丢失);
2、 与院系党总支取得联系,由党总支出具协议书丢失证明;
3、 持院系党总支出具的丢失证明到省级及以上的报纸挂失(如:河北日报),将刊登挂失声明的报纸及单位证
明交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协议书。
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的利益,请广大毕业生自觉遵守协议书管理办法,如毕业生未先征得院系党总支和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同意而擅自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或使用他人协议书与单位签约的,学校将不予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后果由毕业生自负并承担相应责任。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xx年9月29日
第二篇:违约承诺书
违约责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