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工字〔201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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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厂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焦煤集团所属各单位工会:
为充分发挥和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切实搞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根据市总工会焦厂开文〔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焦煤集团实际,经研究决定,对焦煤集团各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年4月3日至4月25日,其中4月3日-4月15日为自查阶段, 4月15日-4月25日为重点抽查阶段。
二、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的形式分两种:一是各单位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本单位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自查,通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不足之处要拿出整改措施。二是重点随机抽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焦煤集团工会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采用查资料、看公开栏、听汇报等方法。
三、检查内容
(一)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二)劳动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情况
(三)厂务公开资料
(四)厂务公开机制和制度
四、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站在企业发展、和谐稳定的角度,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
(二)要认真细致的开展好自查及迎检工作,对本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措施,定期整改。
(三)各单位务必将自查报告于4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焦煤集团工会组织民管部。
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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