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襄城厂开办发[2011]1号
关于在全区开展20##年度厂务公开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省纪委《关于做好20##年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鄂纪发[2011]15号)等文件精神,依照《襄城区“十个全覆盖”操作手册》要求,不断巩固、规范和深化我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我区的和谐稳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检查范围
1、区属规模以上企业;
2、区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
三、检查的方法与步骤
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重点抽查方法结合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各单位要按照省纪委《意见》要求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督查标准》的内容进行自查,认真总结20##年本单位厂(校、院)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查找本单位开展厂(校、院)务公开工作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第二阶段:抽查,由区纪委、经信局、教育局、卫生局、总工会等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检查专班,深入各个基层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各企事业做好本单位的厂(校、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检查时间为9月13日至17日。此次检查的结果将由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参考结果使用。
四、分组情况。本次检查共分二个组。
第一组:检查组成员分别从纪委、教育局、卫生局、总工会等单
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单位:区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
第二组:检查组成员分别从纪委、经信局、总工会等单位抽调工
作人员组成
检查单位:区属规模企业
五、其他事项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准备,提供自查报告。具体检查的行程安排请各组自行通知被检单位。
附件:1、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督查标准
2、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督查标准。
附件1:
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督查标准
单位: 法人代表姓名: 工会主席姓名: 年 月 日
附件2:
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督查标准
单位: 法人代表姓名: 工会主席姓名: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
襄城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年9月1日
主题词:厂务公开 检查 通知
襄城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1日印发
共印50份
第二篇:20xx年对医疗机构开展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2)
豫卫监〔2011〕40号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年医疗机构
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38号)和我省20##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督管理,规范我省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巩固、扩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成果,消除医疗服务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执法检查。现将《河南省20##年医疗机构执法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20##年医疗机构执法检查方案
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河南省20##年医疗机构执法检查方案
为加强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我省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38号)和我省20##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执法检查,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巩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果,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检查时间
20##年10月10日至20日。
三、检查范围
省直医疗机构,省辖市和省管县辖区内的大型公立医疗机构、大型民营医疗机构。
四、检查重点
(一)医疗市场监督管理情况。各省辖市和省管县打击无证行医情况、无证行医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与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情况(包括联席会议、联合检查、联合办案和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等);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执法检查的频次和覆盖率;群众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打击无证行医相关监督信息资源共享情况等。
(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1.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情况。是否存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及时校验的情况;是否存在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将业务用房出租、外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从事诊疗活动的情况;是否存在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况;是否规范使用机构名称、科室名称和大型医用设备购置许可等情况。
2.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情况。是否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情况;义诊、会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有无办理相关手续等。
3.专项技术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设置人类精子库等情况;有无未经批准开展医疗美容或扩大诊疗范围;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开展性病诊疗及血液净化技术等情况。
4.医疗广告发布情况。是否存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或者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广告和变相发布广告等情况。
5.处方药品管理情况。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落实情况;处方书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处方审核调配药师有无资格,是否落实调配有关规定;终止妊娠药品有无专人管理;是否存在自制药品无批准文号进入临床,有无使用过期、失效及违禁药品等情况。
6.医院感染和医疗废物管理情况。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登记等落实情况;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是否正常运转;消毒供应室是否取得合格证以及操作是否规范;购进消毒产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管理人员培训情况及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情况。
7.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情况。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是有无资质;是否存在违反《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规定对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
8.放射诊疗管理情况。是否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等情况;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人员工作证》持证、人员防护、健康体检、佩戴个人剂量计、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及放射源管理等情况。
9.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向辖区的疾控中心报告法定传染病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10.临床用血情况。是否存在非法采血及滥用血液情况;是否设置输血科;血液的贮存、发放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等。
五、检查方法
(一)听取工作汇报。省检查组听取省辖市、省管县卫生行政部门专题汇报,了解当地医疗市场监管情况。
(二)实地进行检查。每组检查若干所省直医院,检查省辖市和省管县各1所大型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或专科医院)、1所民营医院。
(三)检查情况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反馈整改意见和建议。
六、检查分组
此次检查共分9个检查组,每组由1名处级领导带队、6名熟悉医疗执法监督的业务骨干组成。
第一组 组长:李红星
成员:董作举、张旭、黄爱萍等
检查范围:郑州市、商丘市、永城市,省人民医院、省胸科医院、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
第二组 组长:宋天才
成员:韦阳、梁道宝、孙微波等
检查范围:许昌市、南阳市、邓州市,河南中医学院三附院、黄河医院、赛思口腔医院
第三组 组长:于新建
成员:秦卫东、祖燕、孟强等
检查范围:安阳市、鹤壁市、滑县,河南省中医院、河南省老干部康复医院
第四组 组长:刘宏兆
成员:张树义、张好峰、黄玉军等
检查范围:平顶山市、汝州市,省肿瘤医院、郑大一附院、郑大五附院
第五组 组长:张伟平
成员:黄艳文、梁建萍、李民等
检查范围:洛阳市、三门峡市、巩义市、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科技大学一附院
第六组 组长:孙家振
成员:杨建勋、申伟、吴红霞等
检查范围:开封市、濮阳市、兰考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河南大学一附院、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第七组 组长:孙磊
成员:卢雯、许继宏、王琳等
检查范围:驻马店市、信阳市、新蔡县、固始县,郑大二附院、郑大三附院、郑大四附院
第八组 组长:刘勇
成员:张根红、吴川、王雪竹等
检查范围:周口市、漯河市、鹿邑县,省中医药研究院、省直一门诊、省直二门诊
第九组 组长:李军
成员:刘士源、郎涛、李迅等
检查范围:新乡市、焦作市、济源市、长垣县,新乡医学院一附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新乡医学院三附院
七、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省直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准备工作。
(二)各检查组要依法履行职责,对照检查细则和标准,认真开展检查,严禁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三)执法检查结束后,省卫生厅将对依法执业情况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纪律,统一着装,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五)各检查组于20##年10月25日前将执法检查总结、汇总表(含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
联系人:韦阳 电话(传真):65897920
电子邮箱:hnswstjdc@163.com
附件:医疗机构执法检查评分表
附件
20##年医疗机构执法检查评分表
机构名称: 机构类别:□综合 □专科 标化得分:
注:1、满分为100分。以上各项目内容可合理缺项,医疗机构无该项目的不计入应得分中。
2、最后得分进行标化,医疗机构标化得分=实际得分÷应得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