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务公开制度
一、厂务公开要以关系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除国家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和涉及商业、技术机密的问题以外,都要实行公开。
二、厂务公开内容
1、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包括企业发展目标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投资、财务预决算、大额度资金使用;企业改制方案等。
2、企业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包括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任用条件、选拔程序、结果;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的标准、程序、结果等。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包括职工工资、资金分配、住房分配、缴纳各种保险情况、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职称评定、奖惩晋级、家转非、劳动用工、下岗裁员以及集体合同的签订等。
4、企业经营状况公开。包括企业盈亏情况、工程招(投)标、大宗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供应、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5、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和待遇公开。包括领导人员工资、奖励收入、年薪制实施及考核情况,住房、交通、通讯工具的配置以及费用支出,出国(境)情况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6、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厂务公开程度
1、收集初审。根据企业厂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各项公开内容由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提交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由厂务公开监督小组督促实施,以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和公开形式的规范及公开的时效性。
2、定时定点公布。各项公开内容均应按前款要求,分别采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开栏公布或其他形式通报等办法进行公开。凡涉及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不得以其他形式替代。
3、征询意见。厂务公开后,厂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除职代会上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审议以外,还可采取设立意见箱,通过职工代表向群众直接收集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对职工群众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职工反映较强烈,大多数职工不赞成的要予以纠正或停止执行。
4、建立厂务公开档案。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或指定的职能科室应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职工提出的问题及答复、处理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或以表格形式记录在案,由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会妥善保存备查。列入职工(代表)大会方案的公开内容可随职工(代表)大会资料归档。
第二篇: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实施办法
厂务公开制度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公开的原则
1、遵循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原则;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的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原则;
4、坚持调动经营者和职工两个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
二、公开的内容
1、规章制度;
2、企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
3、生产经营的任务;
4、职工辞退和处分、职工保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5、集体劳动合同、工资协议签订、修订、履行情况;
6、合理化建议、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
7、评比表彰先进情况;
8、法律法规和认为应当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形式、时间和程序
(一)公开的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是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2、会议通报制度。在会议上进行通报,然后向广大职工公开。
3、厂务公开栏。定期不定期通过书面形式公开有关内容。
4、设立厂务公开意见箱,由监督小组指定专人定期开箱。
5、广播、厂报、板报、网络等告示的形式。
(二)公开时间
常规性公开内容按年度、半年、季度、月份实行公开,属于一事一议的内容随时公开。
(三)公开的程序
1、每月公开一次的内容,在次月的10日前报本企业工会。每季公开一次的内容,在第一个月的15日前报本企业工会。
2、公开的重要内容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核批准。
3、在公开栏公开的内容,应保留5天以上。
四、组织领导
1、建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负责厂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重大问题的协调、指导、公开内容的确定。日常工作由厂工会或厂办公室负责,每半年应检查一次厂务公开情况。
2、建立厂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主要监督厂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负责组织对厂务公开进行评议。
五、厂务公开的监督
1、建立职工评议制度。聘任5名厂务公开监督评议成员,搞好监督和民主评议,并将情况反馈给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2、设立厂务公开意见箱,由专人负责定期开启。
3、建立厂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处理结果等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并形成文字保存备查。
本实施办法经职工代表(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
本实施办法由本企业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 10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