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贷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积极、稳妥开拓发展业务,努力规避风险,不断完善和提高经营管理的程序化水平,特设立“审贷委员会”审贷委员会成员有: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部经理、风险控制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及相关人员。
审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贷款额度在30万元以上的大额业务,由业务部报风险控制部初审后,将主要资料(客户基本资料、贷款申请表、抵制押物评估表、调查报告等)报审贷委员会成员待阅。
第二条:审贷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任副主任。担保部经理负责招待并主持会议。贷审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审核上报的大额担保贷款客户的资料,多方面了解客户信息,认真行使业务审批职权。被审查的主办业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第三条:审贷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式。审贷委员会成员最终表决方式为签字:同意、不同意、弃权。董事长有一票否决权。
审贷委员会审查通过的业务,经董事长批准后,签发资金调拨函,方给给予理财部配资金。
第四条:主办业务人员为贷款业务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发放的贷款要全程全权负责,做到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五条:审贷委员会定期对公司大额业务进行归类、对不良业务
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安排专人对不良资金进行清欠。
第六条:审贷委员会定期研究、审批优良(VIP)客户的信用等级和最高贷款额度。
第七条:根据公司资金的运作情况,合理计划,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本办法为试行办法,自
之处在执行中修改。
20xx年4月1日起执行,不妥
第二篇:伙食委员会工作制度
伙食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伙食委员会系公司为建立健全食堂管理机制,促进食堂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并籍以确实保证全体员工满意就餐而设立的监督性机构。
第二条 伙食委员会由工会组织设立,其管理行为对工会负责,工作质量受全体员工监督、评价。
第三条 伙食委员会共设委员5人,由全体员工推选、工会认定产生,任职期限为叁月。
第四条 委员任职:
1、委员产生要注意代表比例适宜,即处理好常住与临时就餐等。
2、为人正直,工作作风素来认真负责,原则性强,能积极行使本职权限。
第五条 职责权限:
1、依据《食堂承包协议》和《食堂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监督食堂工作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2、根据食堂所报情况核定每周饭菜种类和价格,并明确其计量器具的使用办法。 3、每月月底召开食堂工作管理会议,对本月食堂工作作出评价。
4、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地抽查饭菜价格、质量及给量情况。
5、根据实际需要,提请对食堂工作的相关制度(《食堂承包协议除外》)进行修改与调整。
6、反映就餐员工的违纪行为。
7、其它相关工作。
第六条 奖惩措施
1、伙食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限内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取消委员任职资格外连带处以5元以上罚款:(1)以公谋私,依仗职权少付或不付个人在食堂的消费费用的。(2)好人思想严重,发现食堂工作人员或就餐员工发生违纪行为置之不理的。(3)其它不良行为。
2、伙食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勇于负责,为食堂管理工作作出一定贡献的,除可连任该职外,在公司举办的各种优秀员工嘉奖活动中优先考虑。
第七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订,从2004年4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