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
评审及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切实保障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对答辩资格审查、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论文评审等环节做出如下修改,并将从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即下半年)开始实施:
1.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的时间与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的时间同步,即研究生在向本学院提交毕业答辩申请的同时,须向学院同时提交毕业论文的电子版送审定稿(PDF格式),该电子版论文将直接作为论文重复率检测以及论文送审的文本;(该电子版为送审的定稿!);同时研究生须在提交毕业答辩申请的同时,提交导师签字认可的纸质版“同意送审意见表”。
2.提交的论文电子版必须符合《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xx年3月)》的要求;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论文电子版,经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对论文认定后,研究生院依据答辩工作相应规定和要求,取消该生本次答辩申请资格。
此外,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的送审工作。
3.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通过学院答辩资格审查的《毕业答辩 博士生/硕士生 登记表》及论文电子版一并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培养办对研究生名单按一定比例进行抽取。
(1)被抽中参加论文盲审的博士生,研究生院将负责安排打印装订该生在答辩资格申请时提交的电子版论文定稿(全部5本),并由研究生院培养办送审2本,学院送审3本。
此外,申请涉密的“限制级”博士论文,如果被抽中盲审,则由所在学院负责全部5本论文的盲审送审工作。
(2)被抽中的硕士研究生(科学学位),研究生院将负责安排打印装订该生在答辩资格申请时提交的电子版论文定稿(两本),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安排学院专家进行评审。
4.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论文电子版抽查结果,将上报校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毕业论文在评 审及答辩通过后,可以根据相关评审和答辩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认真修改,然后提交校图书馆保存。(送审及答辩结束后,可以根据相应评审意见和答辩委员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提交图书馆保存,此稿为最终论文定稿。)
以上要求,将于下学期的“毕业研究生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中具体下发。请各学院将此信息提前告知下学期毕业的研究生及其导师,做好论文写作进度等相关安排。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xx年5月15日
第二篇: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申请答辩表
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申请答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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